- 索 引 号:370481/2024-02865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15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163168号提案的回复(关于提升我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水平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163168号提案的回复(关于提升我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水平的建议)
首先感谢朱珣珣委员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关于提升我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提高药学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要,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中药局出台了《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8〕45号),根据意见并结合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处方、医嘱合理率低以及药师能力不足,基层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我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内容:
一、强化组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以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为契机,成立了统一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指导成员单位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定期开展药师培训和交流,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和用药水平,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中的作用,逐步实现医疗机构间药师资源共享、药学服务同质化。
二、强化药学队伍建设,拓展药学服务新模式。一是实施“第一药师”制度,促进药师资源下沉。制定了《关于开展“第一药师”帮包工作的通知》(滕医理〔2022〕8号),从市中心人民医院药学部选拔21名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硬的药师作为基层卫生院的“第一药师”,开展专项指导,不断提高了药事管理精细化水平;二是加强药事队伍建设。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市合理用药专家组,发挥药学专家辅助决策、政策咨询和宣传培训作用,共享优质资源与信息,逐步提高与调动基层医疗机构药师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基层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质量的提高;三是加强药学人才培养。开展药师双向交流服务模式,组织基层医疗机构药学人员轮流到市中心人民医院药学部门进修,每期选拔4名参与药学管理、值班、处方点评等工作,学习先进的专业知识,拓展临床思维,开阔学科视野。通过双向交流,把药学人员由被动参与药事管理转变为积极参与,促进基层医疗机构药学人员同质化管理与业务水平提升,树立基层药学人员在临床用药中的权威性。
三、建立处方点评机制,实施在线处方审核。为提升基层用药管理合理性,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借助信息化平台,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通过平台电子处方中心进行在线点评工作,采用药师、医师网上互动的模式,过程留痕可查,对点评结果进行通报,医师对处方中不合理用药进行反馈;市中心人民医院开展多模式药学门诊,对值班药师进行定量考核,将处方审核量纳入工作考核,调动药师工作积极性。
再次感谢朱珣珣委员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