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1247
  • 主题分类: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 发布机构: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2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26日
  • 标  题:滕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安全执法检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安全执法检查

    根据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1月26日,市疾控中心分成四个检查组,对市直医疗卫生机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安全执法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医疗机构放射科、实验室等部位的医疗安全进行了执法检查,放射科重点检查了依法执业、放射人员管理、放射工作场所、防护用品设施配置、警示标识和辐射危害告知等情况;实验室重点检查了实验室的布局、消毒和记录、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特异性阳性结果的反馈和实验室操作规程等情况。

    本次共检查市直医疗卫生机构6家、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家,针对检查发现的放射科机房门外辐射警告标志不规范和机房内放置与放射诊疗无关的杂物及实验室科内产生的医疗废物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接不及时等问题,下达指导性卫生监督意见书27份。同时,执法人员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并落实核心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百姓就医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医疗机构行业安全排查力度,按要求切实提升各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生产意识,将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稳定发展,为百姓营造安全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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