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375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162264号提案的回复(关于在我市实现医院之间患者信息共享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162264号提案的回复(关于在我市实现医院之间患者信息共享的建议)

尊敬的安富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实现医院之间患者信息共享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市医院之间患者信息共享,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医疗卫生资源的整合和结构优化,以建设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市患者的医疗信息、健康信息共享,目的是让患者就医感觉到方便。目前,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建设,已初步实现了23家基层医疗机构的数据共享;医共体平台的建设,进一步打通了市中心人民医院和各基层卫生院的信息壁垒,实现了上下转诊、六大中心等功能建设和信息互联互通。

一、加强电子病例书写规范。国家卫健委发布了《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国卫办医发〔20178号),山东省卫健委印发了《山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基本规范(2020年版)》,各级各类医院每年都会开展病历书写与管理的业务培训,局机关业务科室将电子病历规范率纳入各级医院绩效考核内容,推进病历数据质量提高。为提升基层医务人员诊疗能力,基层医疗系统嵌入使用“智医助理”人工智能全科辅助诊疗系统,采集患者主述、现病史、检查检验等信息,在诊疗活动中为基层医生提供智能问诊、病历质控、辅助诊断、合理用药等功能,镇街卫生院已全部使用,村居卫生室在推进使用中。

二、推进诊疗信息区域内共建共享。一方面按照健康枣庄建设“十大行动”要求,利用三年的时间全面升级改造区(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持续更新和完善以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建立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机制,积极推动二级以上医院逐步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依托平台推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诊疗信息互通共享。另一方面山东省卫健委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跨区跨机构调阅列入大数据创新应用建设,项目的实施将逐步打通数据壁垒,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对已实名注册认证的居民,逐步向个人开放电子健康档案,同时开放省健康档案服务API,供各医疗机构调阅,实现健康档案数据在跨医疗机构内的信息共享、互认。

三、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强化平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业务系统日志规范要求,及时备份各类日志文件数据。加强医务人员数据保密工作,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局将对照你的宝贵意见,加强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区域医疗机构内居民健康档案开放共享、患者信息共建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依托微信公众号等应用程序,建设检查结果网上查询功能,切实有效提升居民就医体验。

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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