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0373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162256号提案的回复(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陪护市场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162256号提案的回复(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陪护市场的提案)
首先感谢闫超同志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陪护市场的提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梳理、调研。当前,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和独生子女家庭增多、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陪护需求不断增加等诸多因素影响,“无陪护病房”、“优质护理服务”越来越成为社会的刚性需求。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医疗陪护市场的建议”,表达了多数病患家属的愿望。
目前,我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推行责任包干制度,病房责任护士对其所包干的病人全面负责,包括生活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康复、健康指导等,为每一位患者提供全面人性化的优质护理服务。全市4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已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区管理更加规范,护理安全得到保障,内涵质量得到提升,基础护理得到落实,病人满意度也在不断提高。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的实施,真正体现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满足了病人及其家属的要求,节约了社会成本,减轻了患者及家属的负担,受到了广泛好评。
但在此过程中,还存在个别不足之处:一是当前护士配备的严重缺少,尚不能满足在公立医院推行无陪护病房的要求。二是目前我市护理员队伍总量少、整体流动性大、劳动强度高,工资收入低。三是由于专业陪护人员的短缺,大部分的陪护还需病人家庭承担,或一些非专业性的陪护人员,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发生后,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医院对陪护工作进行严格控制。您所提出的陪护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护工素质的参差不齐、经验不足、业务不熟练、操作不规范的问题确实存在。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整体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继续全面深化和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按照患者病情、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等要素,弹性按需排班,给患者心理上安慰支持、生活上关心照料。
二是加强临床护理岗位的人员配备。进一步增加临床一线护士的数量,增加护理设施,改善护士工作环境,减轻护士非护理工作负担,切实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让护士一心一意服务于患者。
三是为满足住院期间部分患者能得到更专业更优质的陪护服务,我市中心人民医院经对多家陪护管理机构进行考察,最终引进了三替护理。三替护理是以医院陪护、月嫂服务、居家养老为主业的集团化连锁化企业。目前与全国70多家三甲医院合作。我们也是希望通过引进像三替护理这样有资质的公司,为患者提供更专业的生活护理,助推我院“优质护理服务工程”更深入的开展,不断提升病人就医获得感,实现“患者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的目标。
四是探索实行护工持证上岗制度。我局将链接民政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护工的培训和管理力度,同时加强与人社、物价等部门的磋商,制定护工行业的准入标准和收费标准,实行培训上岗制度。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护工进行专业培训,通过培训、考核、体检后发放护工上岗证,以提高护工的整体职业道德素养、护理实践能力和专业水平,更好地为住院患者提供陪护服务,满足我市医疗陪护服务业发展的社会需求。
非常感谢您对卫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关注和支持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