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367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162211号提案的回复(关于大力发展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162211号提案的回复(关于大力发展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的建议)

感谢委员对托育服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也是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的一个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推动,进而建设更加完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确保每一名婴幼儿都能得到安全、健康、有爱的成长环境,我们肩负的共同责任。在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于委员们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研讨,逐项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现答复如下:

我市托育服务工作坚持普惠优先,逐步增强托育服务供给,不断满足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共有托育服务机构167家,总托位5989个,千人口托位数3.8个,其中备案托育机构9家。全市托育现状是以家庭照护为主、托育为辅。针对家庭照护,市卫生健康局在婴幼儿照护的指导、知识宣传等方面正逐步加强,市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婴幼儿照护指导工作,目前形成了儿童全科体检、生长发育、营养、心理行为评估指导、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儿童早期发展促进、五官保健、高危儿早期干预与康复训练等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另外规范开展婴幼儿家庭妇幼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2年新生儿访视率达95%以上,同时对家长做好母乳喂养宣传、营养喂养指导等工作。针对托育服务机构,市卫健局印发《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规范托育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并按照需求对托育机构开展卫生评价。

托育是一项综合性的、多部门协作的服务事项,需全社会共同努力,委员们的建议也契合省市对托育服务工作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委员们提出的建设性意见,积极推动全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顺利发展。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贯彻落实省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落实建设、运营、培训方面的资金补助,推动托育市场的良性发展与竞争,进而提升托育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升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水平与成效。

二、构建完善的托育服务体系。坚持普惠优先,通过探索推进“医育结合”、“托育一体化”、“社会运营”、“家庭式托育”等四种托育服务模式,构建多元并进、形式多样的托育服务体系,逐步增强托育服务供给,不断满足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三、规范落实托育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服务质量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提升托育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提供更加贴心和优质的服务。

四、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是托育服务水平的关键,为此,将委托市专业医疗机构强化落实托育行业人员培训,通过培训,从业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婴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掌握更科学、更安全、更细致的照护技巧,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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