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356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162174号提案的回复(关于关爱我市农村老年人生活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162174号提案的回复(关于关爱我市农村老年人生活的建议)
非常感谢朱思敏委员对我市医疗卫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表示非常感谢。同时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关爱我市农村老年人生活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办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基层医疗机构直接面向和服务于广大群众,机构设置的合理性与便利性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悉悉相关。我市高度重视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力实施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依据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和群众健康需求,科学规划调整村卫生室规划布局,不断加大对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全力打造农村地区15分钟卫生健康服务圈,为农村居民、尤其是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卫生健康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镇卫生院16家,村卫生室为70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为32家,群众享受卫生健康服务的可及性日趋完善,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卫生健康服务。
二、突出抓好以老年人为主的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将65岁以上老年人、3岁以下儿童、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作为后疫情时代服务管理的重点人群,特别是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全面摸清了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底数,建立三级台账,全面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将65岁以上老年人根据基础疾病情况等,划分为红色(重点)、黄色(次重点)、绿色(一般)三类人群,加强对重点、次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实行“非接触式”随访问诊、诊疗指导,或由家庭医师团队开展上门诊疗、健康指导,为他们提供优质的卫生健康服务。
三、巩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对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应签,签约率达到100%;优化调整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立了由1978名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护理、乡村医生等人员组成的566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并将家庭医生团队信息进行了公开公示;建立网格帮包、医防融合、团队协作、定向服务的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家庭医生贴近村民的便利作用,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回应签约村民的健康咨询和问题,对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全面做好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切实履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
四、稳妥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1〕31号)文件规定,“各地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各地政府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文件对于乡村医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采取支持和引导的方式。我市出台了《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滕政办发〔2015〕113号)文件,对年满60周岁老年乡医离岗可享受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自离岗次月起享受生活补助。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并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积极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