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351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162126号提案的回复(关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162126号提案的回复(关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
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新时期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导,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统领,围绕构筑“健康滕州”新高地目标,以“五个坚持”为抓手,坚持以民为本,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质效。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快市中心人民医院新院区、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市中心人民医院综合实力连续九年位居全国县级前十,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专科实力均位居全省县级前列。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抓手,持续提升镇街卫生院服务能力,张汪、羊庄、鲍沟3家中心卫生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级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给予通报表扬。筑牢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全市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占比在56.5%,超过省市下达的50%任务目标。稳固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持续优化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完成市中医院北院区升级改造,市中医康复中心、中西医健康管理中心投入使用。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1、关于“补齐短板,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一是我市认真按照枣庄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并于4月完成我市第一人民医院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评审验收工作,将该院服务能力提升到二级医院标准,构建农村地区30分钟重点疾病救治服务圈。2023年继续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完成我市龙泉和荆河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省基本标准创建。同时在完成我市创建目标任务基础上,鼓励级索、滨湖、西岗和界河卫生院推荐标准的创建目标,4月完成大坞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验收,加快推进东郭、羊庄和张汪三家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的创建,以评促建,提升镇街卫生院规范化发展水平,在全市形成严密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档升级。二是全力实施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依据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和群众健康需求,科学规划调整村卫生室规划布局,不断加大对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全力打造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村卫生室为71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为32家,群众享受卫生健康服务的可及性日趋完善,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卫生健康服务。以开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全市村卫生室硬件条件和内涵管理,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87处中心村卫生室设备配备和环境提升建设任务,完成6处省级、30处市级及148处县级示范标准化卫生室建设任务,并全部通过考核验收。三是全面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全市所有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全部达到80平方米以上,做到了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处置室、药房“五室”分开,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的“五通”,配备体重秤、血糖仪、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四是加大智慧医疗建设力度,借助移动通信、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各镇街卫生院配备并列式查体设备、家庭医生签约履约一体机和签约履约终端设备,为村卫生室配备村级慢病管理随访包及随访终端设备,基本实现了智能终端设备镇、村两级全覆盖。
2、关于“切合实际,做好做实人才的招、引、用”
一是用活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政策。全面《枣庄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枣人社发〔2022〕6号)要求。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设置高级职称比例由原来专业技术岗位的10%提高到20%,中级职称比例由原来专业技术岗的35%提高到50%,极大优化了基层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机构比例,畅通了基层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通道。另外,按照突出“专业性”、人岗匹配度的要求,下放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权限,由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自行组织实施。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学历条件,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放宽学历至大专及以上。近三年,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新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120余人。二是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精准帮扶。结合各镇街卫生院自身诊疗能力及业务工作需求,制定系统性帮扶计划。共选派121余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到各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查房、专家坐诊、业务讲座、健康宣教、义务诊疗、手术、康复技术指导,疫情防控、规范用药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2022年,基层帮扶业务查房2983人次,开展手术194人次,门急诊接诊患者4355次,业务讲座118场次,疑难危重症患者会诊211例。三是持续加强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截至2023年4月,全市在册在管的1283名乡村医生中,全市专科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乡村医生共占总人数的比65.03%,乡村医生为执业助理医师以上的人员占比处于全省前列。但是乡村医生年龄层次偏大、乡村医生普遍收入较低、乡村医生配备与服务要求有差距等问题较为突出,乡村医生队伍中长期建设压力较大。市卫生健康系统将着力建立乡村医生收入保障机制,完善乡村医生准入机制。科学制定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规范、完备的乡村医生准入和管理机制,制定本地乡村医生招用方案,不断优化乡村医生年龄结构、学历层次,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探索建立基层卫生人才“县招乡管村用”管理机制。建立一支满足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需要、适应群众健康需求的乡村医生队伍。加强乡村医生培训。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出台激励政策,鼓励乡村医生提升学历层次和执业资格,确保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保持在50%以上。
3、关于“加大投入,持续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按照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枣庄建设“十大行动”的意见》(枣发[2023]3号)文件要求,自 2023 年起,要利用三年时间达到一类保障率 80%的目标。根据文件精神,我市在不断加大民生事业支持,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础上,已经启动基层医疗机构公益事业一类保障提升工作,以加大对基层医务人员福利待遇的保障力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稳步增长机制,进一步增强基层卫生队伍的稳定性,提升服务效率和医务人员的获得感,持续推进“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落实绩效工资政策,提高基层绩效工资总量,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通过完善保障、加强激励,为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注入动力,全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争取落实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同时按照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枣庄建设“十大行动”的意见》(枣发〔2023〕3号)文件要求:“加大村卫生室运行经费保障力度区(市)财政自 2023年起每年为每所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拨付经费 1万元”。截至2023年4月底,我市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为703处,需要财政保障703万元。按照文件要求和经费测算,市卫生健康局已经向市政府、市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并将统筹用于村卫生室能力提升和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委员们提出的问题我们将重点关注、持续改进、全力提升,不断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