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3704810032/2023-00110
  • 主题分类: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 发布机构: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6月1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6月13日
  • 标  题: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开展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 专项监督检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开展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 专项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严格放射诊疗法规、标准执行落实,保障放射诊疗质量与安全,按照2023年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统一部署,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全市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登记情况;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及依法执业情况;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放射诊疗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从目前检查的26家医疗机构情况看,大部分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管理、放射诊疗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措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措施落实较好。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使用的X射线设备机房不独立、受检者及陪检者防护用品配备不规范、机械通风装置未正常工作等问题,监督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宣教和指导。

下一步,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同时将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确保我市放射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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