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39
  • 主题分类:检查计划及方案
  • 发布机构: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2月2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2月20日
  • 标  题: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精神督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管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我大队决定于20222下旬开始在全市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

(一)检查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检查时间202202-12月

二、检查方法

采取现场监督,查资料,填写检查表格等方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作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三、检查内容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医疗机构对所有进入进入人员“测温、验码、戴口罩”落实预检分诊登记情况,发热患者上报、转运情况,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情况,工作人员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2.传染病疫情管理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应急预案情况;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场所、物品实施消毒情况;个人防护情况。

2.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消毒管理组织及消毒隔离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情况;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建立消毒产品索证与进货审查验收制度,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将索取的资料存入分户档案。

医院手术室、医理疗科室、透析室、内窥镜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压脉带、拔罐器具、刮痧板等)一人一用一消毒,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注射器、针灸针等)一人一用一灭菌,绝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

3.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对从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人员定期开展健康查体,设立专用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及记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医疗污水经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并定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污水检测工作。

4.预防接种工作开展情

接种单位预防接种资质、接种人员专业培训及考核情况,疫苗购进、接收、出入库记录及库房管理情况,疫苗冷链温度监测及过期失效管理情况,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的公示情况,疫苗规范接种及接种记录登记保存情况。

5.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感染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实验室布局是否合理,实验室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要求,实验室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实验室消毒、废物处置是否规范。

6. 专项检查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上级重点安排,适时开展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核酸检测实验室等专项监督检查。

四、检查要求

(一)各被查单位要高度重视,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综合检查。认真做好自查与整改,积极配合监督检查,要保证提供的检查资料的真实性,确保此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执法检查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牢固树立依法检查和廉洁自律意识。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发现违法事实应依法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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