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178
- 主题分类: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 发布机构: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7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7月08日
- 标 题:枣庄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来滕开展游泳场所专项监督监测工作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来滕开展游泳场所专项监督监测工作
7月7日,枣庄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显军一行来滕开展游泳场所专项监督监测工作。
本次游泳场所专项监督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要求,对游泳场所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情况、每日池水自测公示、消毒设施运、消毒记录、消毒药品存放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由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游泳池池水、浸脚池池水进行了监测。
此次共监督监测游泳场所单位3家,通过检查,3家游泳场所单位位的卫生管理档案资料比较完善,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消毒设施运行正常,消毒药品存放合理,公示了卫生监督信息。针对存在的消毒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支队卫生执法人员对游泳场所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给予了现场指导,面对面的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讲解宣传,并依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和指导性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求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游泳场所开放期间要加强巡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将依法立案进行查处,确保游泳场所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游泳健身运动者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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