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12169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2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23日
  • 标  题:滕州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行政处罚事项。

二、办理依据

《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承办机构

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四、办理条件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行政处罚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

五、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陈述和申辩权,申请听证权。

六、救济渠道

向滕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内部监督

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0632-5513289

(二)外部监督

市长电话受理热线   电话:0632-12345

八、办公电话、地址

办公电话:0632-5513031

办公地址:滕州市学院路100号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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