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3797
  • 主题分类:枣庄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3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31日
  • 标  题:2025年度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枣庄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35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依托传统庙会大集,助力乡村繁荣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枣庄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35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依托传统庙会大集,助力乡村繁荣的建议)

孟磊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依托传统庙会大集,助力乡村繁荣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6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

一、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非遗保护与传承”相关建议的办理工作,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深入研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及非遗申报条件,结合传统庙会大集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传统庙会大集作为承载着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重要载体,具备非遗的核心特征,如活态文化实践、民俗仪式属性、技艺传播平台等,同时在历史延续性、社区认同感以及当代生存危机等方面也符合非遗必备条件。基于此,我单位指导相关镇街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传统市集摸底调查工作,力求全面掌握传统庙会大集的基本情况,为后续的非遗申报与保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存在困难

传统庙会大集目前主要由各镇街负责组织管理,我单位与各镇街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尚未完善,导致对传统庙会大集的全面了解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非遗文创单位参与传统庙会大集活动的组织与动员工作。此外,非遗核心特征的精准匹配、保护与发展的平衡以及保护实践的具体操作等方面,面临着诸多难题。传统集市在申报非遗和实施保护过程中,急需制定更具灵活性的标准和更具针对性的保护方案,以妥善平衡其商业功能与文化价值,确保非遗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单位将采取以下工作举措,全力推动传统庙会大集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全面掌握情况。积极主动与各乡镇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传统庙会大集的组织管理、活动开展、文化传承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全面、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实地调研,对传统庙会大集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技艺传承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为后续工作提供详实依据。二是组织动员非遗文创单位参与活动。在充分了解传统庙会大集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广泛动员非遗文创单位参与传统庙会大集活动。通过组织非遗文创产品展示、非遗技艺现场表演、非遗文化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传统庙会大集的文化内涵,提升其文化影响力,助力我市乡村繁荣发展。三是重点推进传统集市申报非遗名录工作。将传统集市申报纳入非遗名录作为重点工作任务,针对非遗核心特征的匹配难题、保护与发展的平衡困境、保护实践的操作障碍等问题,探讨建立适配的认定标准,不断强化前期调研与梳理,切实构建多方协同的保护机制,积极推动符合申报条件的市集纳入非遗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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