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0119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01日
- 标 题: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7月)
- 效力状态:有效
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7月)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作出决定的日期 |
1 | (鲁枣滕)文综不罚字〔2024〕002号 | 山东闲游旅行社有限公司 | 不予行政处罚 | 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 | 《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 | 不予行政处罚 |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7月18日 |
2 | (鲁枣滕)文综罚字〔2024〕009号 | 滕州市万佳七星网络服务有限公司(钻石网咖) | 行政处罚 | 接纳未成年人上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肆仟元(小写:4000.00元)整。 |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7月27日 |
3 | (鲁枣滕)文综罚字〔2024〕008号 | 滕州市潮幻网吧(壹铭电竞)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小写:2000.00元)整。 |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7月26日 |
4 | (鲁枣滕)文综罚字〔2024〕007号 | 滕州市万佳网络振兴连锁店(爱上电竞)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小写:2000.00元)整。 |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7月11日 |
5 | (鲁枣滕)文综罚字〔2024〕006号 | 滕州市万佳网络龙缘连锁店 | 行政处罚 | 接纳未成年人上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肆仟元(小写:4000.00元)整。 |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7月11日 |
6 | (鲁枣滕)文综不罚字〔2024〕001号 | 刘一凡 | 不予行政处罚 |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不予行政处罚 |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7月8日 |
7 | (鲁枣滕)文综罚字〔2024〕004号 | 滕州市万佳网络格致店 | 行政处罚 | 接纳未成年人上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肆仟元(小写:4000.00元)整。 |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7月5日 |
8 | (鲁枣滕)文综罚字〔2024〕003号 | 滕州市万佳网络天瑞连锁店(致友网咖)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小写:2000.00元)整。 |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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