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2714
- 主题分类:枣庄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7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7月31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枣庄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39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景区及公共场所增建女厕所的提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枣庄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39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景区及公共场所增建女厕所的提议)
尊敬的郝涛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滕州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关注和关心。收到您对文旅提出的《关于景区及公共场所增建女厕所的提议》的议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专题研究,现根据我局职权范围,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全面提升景区旅游厕所服务质量
旅游厕所的是A级景区和旅游景观的重要服务设施,与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密不可分,也直接影响游客的旅游体验,对于后续的旅游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目前滕州市A级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共有公厕60座,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省旅游厕所管理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市严格按照《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GB/T 18973-2022),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旅游厕所管理服务质量专项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A级旅游景区在旅游厕所方面,要做到设施齐全,有通风、采光效果好,男女厕位分部占比科学合理,能够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厕所服务。
二、完善景区旅游厕所管理制度体系
根据《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GB/T 18973-2022)的标准要求,我市A级旅游景区要打造“一有三无”旅游厕所,既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等要基本实现“干净无味、安全方便、环境友好”,积极做到“四净”,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和周边净。结合我市A级旅游景区现状,开展旅游厕所专项提升行动,鼓励各A级旅游景区制定符合自身工作实际的《旅游厕所管理办法》,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管理责任。
三、全力推进旅游厕所数字化建设
充分使用“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及时在系统内更新厕所信息并定期开展核查,确保旅游厕所基础信息准确无误。因各种原因拆除的厕所,以及分工内明确不再归文化和旅游系统管理的厕所,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删除。认真做好旅游厕所电子地图标注工作,切实解决游客“找厕难”问题。根据工作安排,全面推进“一厕一码”工作,通知各A级旅游厕所及时变更旅游厕所二维码等事项,每个旅游厕所均需将“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分配的“二维码”张贴在显著位置。
四、切实提升旅游厕所维护水平。
合理规划A级景区、文博场馆内旅游厕所布局、类别和数量,保障旅游厕所内部设施、排水、无障碍设施等各类硬件设施完好,符合使用要求。加强旅游厕所配置作为旅游高峰期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鼓励各A级旅游景区根据客流预测数据测算厕位缺口,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潮汐厕位、男女通用厕间、男女可互换厕位等设施建设,科学配置男女厕位比例加强临时移动厕所、无障碍厕位和家庭卫生间建设,提升旅游厕所人性化水平。加强景区出入口及热门景点、观景平台等瞬时人流集中区域厕位配置,推动更好解决旅游高峰期厕位不足、男女厕位比例不均衡等问题。增加旅游高峰期厕所保洁人员数量及保洁频次。增加工作人员数量,做好如厕人员引导和分流,避免如厕人员过于集中、排队时间过长等现象出现,切实提升旅游高峰期游客如厕体验。
四、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将旅游厕所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景区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中。对A级旅游景区开展常态化旅游厕所专项检查行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旅游厕所管理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以上是我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欢迎郝代表多提宝贵意见,您的意见和关心将是我们继续做好各项工作的动力和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