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119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3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31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10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在我市发放“春季图书消费券”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10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在我市发放“春季图书消费券”的建议)


尊敬的张帅委员:

非常感谢对我市文旅事业关心支持,对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发放‘春季图书消费券’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认真研读分析,认为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已在今年的文旅局促消费工作中予以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文化和旅游惠民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1、3月15日至3月21日,与邮政集团滕州分公司合作开展了滕州市春季“课外阅读”文化惠民活动,在飞羊精选平台发放惠民消费券15万元,用于中小学生订购学习报及《我们爱科学》《探索历史》《十万个为什么》《中国国家地理》各类青少年杂志。

2、5月19日至6月6日,开展中国旅游日”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月活动,通过文旅系统微信、抖音等官方新媒体平台,动员征集了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新盈泰温泉度假村、龙阳旅游区、大众旅行社、冠华国际旅行社、滕州邮政、新蕾书店、千千惠文化用品、慈泉斋、滕州有礼-滕州博物馆、圣匠鲁班、华夏铁匠、滕州市剧院等13家文旅重点企业参与,发放惠民消费券20万元,用于购买景区景点、旅游线路、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娱乐、传统工艺品、文化用品和文化体验等领域产品

二、关于发券形式等问题的回复

1、消费券形式:按照省文旅局《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服务提升行动方案》精神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文旅惠民消费券要择优确定技术力量强的合作电商平台,在活动结束后核算环节,要对领券信息、用券信息、支付信息等数据进行稽核后予以结算纸质券暂无法合理确定发放范围、核销信息等内容。

2、使用时间:置消费券发放企业及用户相关规则时,我局会根据活动实际需要,确定消费券使用时间,基本为48小时,通常不超过7天,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进入发券通道重新发放,能够保证让更多市民群众核销使用文旅惠民消费券。

下步,我们将持续举办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主题活动,创新办好微山湖湿地红荷节、滕州书展等品牌节会,用好文旅宣传矩阵,加大对文旅惠民消费活动宣传力度,让更多企业参与,更多的民众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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