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317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时间:2021年11月2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7月01日
  • 标  题: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171号)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重点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各镇街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二、排查方式

道)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全面自查,重点对各镇街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和服务开展状况,创新经验,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调查。

三、排查内容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存在出租、挪作他用、设施长期闲置、未按照规定对公众开放。

(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未达到国家指导标准和我省实施标准要求,未按规定公示,未正常开展文化惠民服务。

(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未对辖区内的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指导,未对业余文艺团队和群众自办文化进行指导和培训。

(四)镇街人民政府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不重视,履行建设和监管的主体责任不到位,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未按规定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四、排查时间及相关材料报送

此项工作分为排查阶段和治理阶段。排查工作由原定到20217月结束,延长至20219月结束。专项治理从202110月至20226月。需报送相关材料如下:

(一)20216月至8月,进行集中排查。镇街要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系统摸底,排查过程中,存在一般性问题即查即改,存在严重效能问题的列出重点问题治理对象清单。请各镇街74日、84日、94日将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报送公共服务室邮箱。

(二)20219月份,进行排查总结。镇街9中旬前形成排查工作总结和治理清单,对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安排,包括治理手段、治理措施等。请各镇街915日前将排查工作总结和治理清单报送公共服务室邮箱

(三)202110月至20226月,开展专项治理。结合排查工作总结和治理清单,认真分析问题,强化整改落实,科学谋划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专项治理工作。202110月至20226月,每月4日将前一阶段治理情况报送公共服务室邮箱

  1.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排查工作,要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好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自查工作要围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和服务开展、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问题产生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做到标本兼治。要在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意识,真正发挥好公共文化服务职责,提升群众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三)严肃追究责任。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各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排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镇街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一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强对区域内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情况的动态检查,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二是利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文化馆评估定级引导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将乡(镇)、村(社区)两级公共文化设施设置率、功能完备率、数字化服务能力、人员配备等纳入验收标准,将推进县域总分馆制建设、举办基层文化队伍培训班,下基层业务指导人均时长等纳入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推动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基层。三是利用公共文化云等数字平台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发布本地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的相关信息,推送本地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

联系人:郑 丹        电话:18806375577

李 萍         电话:18563215819

邮 箱:ggfwyss@163.com


附件:

1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情况排查内容参考

22021年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表

32021年滕州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优秀推荐表

42021年滕州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自查台账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

2021625







附件1


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运行管理情况排查内容参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标准,现提供以下排查内容供参考:

一、县乡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1.落实对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利用及保障其正常运行的主体责任情况;

2.推动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科学规划布局,完善设施配套,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情况;

3.按有关要求在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情况;

4.推动将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和利用情况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绩效考评,完善相应激励约束机制情况。

二、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5.基本服务项目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本省实施标准要求;

6.服务项目是否定期提前公示,公示的服务项目中时间、地点、内容等要素是否齐全;

7.读书看报、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重点文化活动和服务项目开展以及群众参与情况;

8.公共数字文化项目、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和戏曲进乡村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情况;

9.是否对辖区内的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业余文艺团队建设以及群众自办文化活动进行指导和培训;

10.公共数字文化项目使用和资源服务情况;

11.是否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实现供需对接。

三、资源整合利用情况

12.是否存在设施设备闲置浪费现象,是否按照规定的最低时限对公众开放,并根据实际实行错时开放;

13.整合利用各级宣传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科普法制、教育体育等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情况;

14.依托县级文化馆、公共图书馆等文化单位配送的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服务情况;

15.协助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等情况;

16.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对文化站资源整合利用的支持,以及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站建设管理情况;

17.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

四、乡村两级公共文化设施站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改革创新情况

18.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通过建强县级总馆,在更多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立分馆情况;

19.完善文化站服务目录,指导文化站广泛开展广场舞、阅读推广、戏曲进乡村、“村晚”及乡村文化展览展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情况;

20.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探索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形式,创新管理手段,促进产品和服务来源多元化情况;

21.加强文化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发展文化志愿服务,发挥当地文化能人和群众自办文艺团队作用情况;

22.充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手段提高文化站覆盖面和实效性,让群众通过手机等移动端便捷享受数字文化服务情况;

23.促进有条件的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与全域旅游融合发展,增加旅游推介功能,与旅游设施实现资源共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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