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2296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3月1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3月16日
  • 标  题: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A级旅游景区 有序开放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A级旅游景区 有序开放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A级旅游景区:

根据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做好景区恢复开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全市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确保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将A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开放原则

按照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为自然风光类、主题公园(园区)类、建筑和设施类景区有序恢复开放,以室内参观为主的景区暂缓开放。景区内游览服务功能优先,大空间区域优先,所属密闭性景点和场所暂缓开放;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开放夜场,暂不举行集聚性活动。

二、严格开放程序

A级旅游景区开放工作由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或所属单位决定,并实行复工承诺制。景区业主单位经自查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达到《滕州市A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防疫工作指南》(详见附件1)规定条件的,向所属镇街或单位申报,并向滕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备。报备时提供景区疫情防控和开放实施方案、景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一式三份)。

三、加强调度督导

自景区开放之日起,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对景区防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实行景区开放情况“日报告”制度(详见附件2,景区开放日即开始填写上报,邮箱:tzghfzk@163.com,电话:5888092)

四、做好宣传引导

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严防疫情输入、扩散和蔓延仍然是当前的首要工作。各景区业主单位要充分认识景区开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从防控大局出发,主动妥善做好宣传工作,提升市民游客疫情防控意识,避免因景区开放造成大范围跨区域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风险,或引发公众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误判。

附件1、滕州市A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防疫工作指南

2、A级旅游景区开放情况日报表

2020年3月16日



附件1

滕州市A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防疫工作指南

一、开放准备工作

1、建立组织。旅游景区成立由景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分工,制定台账,落实责任。

2、健全方案。实行“一景一策、一景一案”原则,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景区疫情防控和开放实施方案》,编制《景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3、学习培训。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

4、物资保障。根据防疫需要,超前谋划,做好口罩、手套、测温仪、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防护物资配备。

5、宣传引导。景区入口、游客服务中心等醒目位置应设立告示牌,提醒、宣传疫情防控要求、法律法规和注意事项,并公布疾控中心电话。通过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等形式,倡导游客减少集聚,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良好氛围。

二、员工管理工作

6、健康检查。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员工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实行“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进入景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隔离送医并向疫情防控部门进行报

7、工作规范。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减少召开会议数量,必须召开的会议应缩短时间、控制规模。

8、办公要求。员工办公期间,要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换气,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人与人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

9、心理疏导。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轮岗排班,景区主要信息发布平台滚动发布专业与权威部门的疫情防控信息,用确证的信息干预和疏导员工心理。

三、游览组织工作

10、场所安全。及时对景区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

11、实名购票。严格落实实名购票、实名登记制度,鼓励采取实名预约、分时段预售等方式售票。现场购票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采用扫码支付、电子门票等非接触服务技术手段。

12、控制流量。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不得超过原核定承载量的50%。重新核定的游客最大承载量要通过景区电子显示屏或其他方式予以公告。

13、有序进入。强化景区出入口管理,出口和入口须隔开一定距离、分道出入。景区入口安排专人引导、监督游客扫健康码进入景区,做到可查询可追踪。登记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发现体温超过37.3℃的游客禁止进入景区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14、有序游览。加强对进入人员的安全防控提醒,做好人员易聚集区域管理,科学确定开放时间,合理安排游览线路,优化内部交通组织,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合理引导分流人员,确保人员不拥挤、不扎堆、不聚集。

15、加强巡查。增配人员,加大景区巡查力度,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切实维护好景区游览秩序。

四、应急处突工作。

16、值班备勤。加强值班值守,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预案,按规定要求妥善处置,及时报告。

17、特殊人员处置。在适当区域设置独立的隔离点,配备相应的医护人员,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立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工作,暂时关闭景区,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开放。

18、客流量暴增处置。游客超出限量或形成大量集聚,应立即停止游客入园,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迅速疏散游客。

19、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若发生旅游安全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积极稳妥处置,同时要注意疏散游客、减少密切接触。

20、做好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开放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引导市民游客有序出游。

21、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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