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2061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3月0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3月07日
- 标 题: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各文博场馆、文化经营单位、旅行社及网点、星级旅游饭店、A级旅游景区:
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现将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文博场馆、文化经营单位(网吧、KTV、游艺厅、电影院、书店、印刷企业、复印社、从事网络直播单位、艺术培训场所、美术品市场、演出团体)、旅行社及网点、A级旅游景区一律暂不复工营业。
二、星级以上酒店视疫情发展,如确需营业,复工前要做到“六个必须”和“三个坚持”,需将“六个必须”落实情况及《全市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调度表》(附件1)《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备案表》(附件2)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备案,企业方可复工复产。对“六个必须”落实不到位,台账资料不详细,工作方案不明晰的单位不得复工。
1.六个必须:一是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必须到位。必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二是职工健康排查必须到位。必须掌握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每名职工节假日出行和参加聚会集会情况,排查确认每名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建议企业外地职工延迟到岗。三是疫情防控物资必须提前到位。必须按照企业规模准备好体温计、红外测温仪、含氯消毒剂、75%酒精、乙酸、喷雾器、口罩、手套、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四是防疫消毒必须提前到位。必须提前对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及公共车辆进行消杀防疫。五是安全生产必须检查到位。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网格化管理,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制度落到实处。六是隔离场所必须到位。必须准备独立的隔离观察场所。
2.“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健康检查及登记。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专职检查人员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及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进入车辆车牌号),在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口罩佩戴提醒,督促指导进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或拒绝体温检测的人员,拒绝其进入,发现体温异常及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立即隔离,做好登记,及时报告属地镇街,并对相关用品及场所进行消毒。二是坚持灭菌消杀。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全面灭菌消杀,对人员集中的场所进行多次消杀防疫,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按钮、门把手、柜台、扶梯扶手等)可用含有效氯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进行擦拭;确保洗手设施正常使用,配备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三是坚持规范管理。加强从业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工作过程中要坚持正确佩戴口罩,明确防控措施和岗位职责,提高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防控知识;强化垃圾分类管理,设置废弃口罩收集装置,及时收集并清运;保障公共场所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每日通风2—3次,每次通风不少于30分钟;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做好中央空调灭菌消杀,一般空调应保证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调时应关闭回风通道;减少或避免举办大型会议,如必须开会建议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或将大的聚集会议拆分成小型会议,减少每个会场的聚集人数,避免不同会场之间的人员流动,参会人员之间间隔距离不小于2米;严禁聚集性就餐,应急值守的人员及房客供餐可以采取盒饭分餐制的方式解决。市文旅局将安排专人按照“六个必须”“三个坚持”要求对复工的星级酒店进行检查,对于未按照要求落实的单位,责令立即停止营业。
附件:1、《全市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调度表》
2、《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备案表》
滕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2月13日
附件1 全市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调度表 |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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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日期: | |||
序号 |
当日复工复产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文博场馆、文化经营单位、旅行社及网点、星级旅游饭店、A级旅游景区) |
复产复工情况 |
开工企业疫情防控情况 | |||||
返工职工 |
在职职工 |
房客、游客、顾客人数(人) |
当日情况 |
累计情况 |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数量(人)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数量(人)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数量(人)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数量(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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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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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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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备案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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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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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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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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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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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值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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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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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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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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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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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总人数 |
(附员工基本信息表,包含身份证信息) | ||
复工时间 |
月 日 | ||
防控机制到位 |
□是 □否 | ||
员工排查到位 |
□是 □否 | ||
设施物资到位 |
□是 □否 | ||
内部管理(防疫消毒、安全生产、隔离场所)到位 |
□是 □否 | ||
备案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备案意见: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