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0447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1月1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1月19日
- 标 题: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19年广播电视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19年广播电视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各广播影视制作经营机构: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广播电视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19〕317号)、《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全省2019年广播电视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鲁广电字〔2020〕5号)和枣庄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广播电视年报和2020年定期报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各制作经营机构要及时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网上直报系统”(http://gdtj.nrta.gov.cn)完成定期报表数据报送。其中:2019年度年报于1月30日前报出,2020年度季报分别于4月7日、7月7日、10月7日、12月7日前报出,2020年度快报于12月7日前报出。枣庄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已经将2019年新增机构录入直报系统中(用户名:选择对应公司名字;初始密码:aaaaaa),请各机构尽快将信息资料完善,并填写年报数据。原已被录入系统的机构,如相关信息资料发生变化,请及时进行更新。
2.各制作经营机构要在1月30日前形成本机构的报告材料(包括报表说明、统计分析报告和年度统计工作总结),并报至我局邮箱。
二、相关要求
1.各机构要充分认识广播电视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指派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做好数据填报工作。要严防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加强表内、表间约束关系审核和数据同比、环比分析,按时、保质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2.为便于工作开展和交流沟通,我局建立了滕州市广电统计工作微信群。为避免企业人员变动造成工作脱节,请各机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务必及时加入该群,同时可邀请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加入。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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