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0434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1月1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1月17日
  • 标  题: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冬春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冬春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市直各文博单位,文物管理所、文物巡查队:

近期,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冬春文物火灾防控和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省文化和旅游厅、消防救援总队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了有关要求,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也作了具体安排。按照国家、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为切实做好冬春文物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文物安全万无一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各镇街、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将具体工作任务部署到位、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将安全责任强化到位,做到提前防范、事先预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防各类文物安全事故和违法案件的发生。

二、全面排查隐患,严防火灾事故。时值冬季,天干气燥,火灾诱因和风险增加,防控难度加大。各镇街、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禁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非宗教活动场所严禁焚香烧纸。

三、加强文物巡查,落实安全职责。冬春是田野文物盗窃、盗掘案件多发期。各镇街、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扩大范围,增加频次,着力加强重点时间段、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力量。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开展巡查,切实做到对文物犯罪底数清、情况明、有效制止、严厉打击。

四、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应急能力。各单位要逐一梳理安全管理环节和程序,逐项落实管理措施,不漏细节;要认真实施安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不存侥幸。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全天候通信联络畅通,严禁值班脱岗和值守期间发生安防系统报警不处置甚至违规关闭等行为。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2、《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冬春文物火灾防控和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3、《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冬春文物火灾防控和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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