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3819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1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15日
  • 标  题: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年审)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年审)的通知

全市广大优抚对象:
为切实提升优抚工作管理水平,确保优抚资金发放使用安全,现就全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2025年度确认工作(年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年度确认对象范围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及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红”(在乡退伍红军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二、确认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
三、确认方式
1.优抚对象到户籍所在地镇街的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现场年审。
2.优抚对象本人直接通过手机下载退役军人服务app(已上线华为应用市场和腾讯应用宝)。
3、带摄像头的电脑登录“全国一体化退役军人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确认。
四、待遇停发
对60日内仍未取得联系、未完成2025年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停发抚恤补助金。
附件:滕州市21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电话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