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440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0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0月28日
- 标 题: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加强全市镇街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加强全市镇街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全市镇街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
通 知
各镇街服务站:
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在推动乡村振兴、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上级要求,现就加强全市镇街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建一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中队。人员数量为20-30人,参加服务队的志愿者要思想政治坚定,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无犯罪以及不宜参加志愿服务的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组织相关规定。队旗名称:1、“山东老兵”志愿服务队滕州市XX中队;2、XX镇(街道)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或XX镇(街道)退役军人XXX志愿服务队;志愿者队服(马甲)印有“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字样。
二、在服务站室内设有志愿者服务相关制度、誓词、活动掠影等版面。
三、积极与所在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沟通对接,做好相关资料的上报。
请各镇街于11月3日前将通知落实情况报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春藤东路1566号),联系人:郭明文,电子邮箱:tzgmwen@zz.shandong.cn,电话:8028708。
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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