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15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2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25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对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16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成立退役军人档案馆和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学习活动室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对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16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成立退役军人档案馆和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学习活动室的提案)
胡志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退役军人档案馆和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学习活动室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3年4月6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传纲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滕州市退役军人档案馆建设推进会议,就滕州市退役军人档案馆建设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会议认为,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发[2021]65号)关于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精神要求,我市需要配备建设独立管理的退役军人档案馆。根据规划现状和实地调研,经研究,退役军人档案馆拟选建设位置在市退役军事务局西侧(东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西墙,西至市公交公司西门东垛),该处为市公交公司停车场,面积约646.8平方米,土地性质为交通服务场地用地,具备建设条件。
市退役军人档案馆建设标准严格按照上级标准要求和实际需要,外观和层高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相一致,按照功能区分建为两层,每层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由市交发集团负责建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监督建设施工,房屋具备使用条件后(外墙保温后和服务中心相同的真石漆,门窗安装完毕、地面铺设瓷砖、庭院及停车场沥青路面、排水系统、照明和动力用电、消防系统)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取租赁的方式使用,档案馆装修和内部设施配套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保障,以工程实际审计拨付。
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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