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085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总体统计数据
- 发布机构:滕州市统计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1月30日
- 标 题:统计局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 效力状态:有效
统计局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切实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滕州市统计局精心组织、多措并举,深入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2021年5月,市统计局精心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制定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统计法规和执法监督科为主联合各专业科室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全年完成36家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覆盖规上工业、限上批零住餐、固定资产投资等各专业。通过现场检查,35家企业不存在统计违法行为。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存在数据漏报现象,对其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特点分析
从检查的情况看,被查企业的整体质量高于往年,企业较为正规,有良好的外观形象,有经营业务活动,能很好的配合执法检查工作。
1、执法检查力度大,覆盖面广。2021年,全市共开展36家企业的统计执法活动,占全市“四上”企业的5.2%。开展执法检查的企业分布在15个镇街,镇街覆盖率达到71.4%。执法检查人员通过查阅企业财务账目、原始记录等资料,对主要指标进行了现场核实,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统计台账等资料。
2、案卷规范程度有较大改善。通过枣庄市统计执法监督局的专项培训,统计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在统计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流程开展,坚持先亮证后执法,案卷材料经执法检查组成员共同审核后,签字存档,相比往年,执法过程更加严谨,案卷材料更加规范。
3、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时更新信息。随着我市“互联网+监管”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在山东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枣庄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利网络运行系统及时上传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在强意识、规流程、优服务、提质效等方面有了很大进步。
4、执法普法相结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执法检查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同时,向镇(街)主要领导、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积极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存在问题
1、依法治统氛围尚未完全形成。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仍较低,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工作配合还不够积极主动,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有待提高。
2、统计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受行政编制制约,我局仅有5名人员具备统计执法资格,且多为兼职执法检查人员,统计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强,办案经验不足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统计监督作用的发挥。
四、思考和建议
1、围绕贯彻上级精神和要求,强化统计法治意识。积极贯彻落实《山东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统计普法宣传与统计业务、统计执法等工作有机结合,持之以恒优化统计法治环境。
2、严格规范执法,持续推进依法治统工作。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为重点,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为支撑,聚焦统计关键领域数据,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严查虚报、瞒报、漏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严肃处理。
3、加大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和在岗定期轮训制度,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