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006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2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1月16日
- 标 题:滕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等 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等 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加。为认真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表现为“四期重合”“三个没有变”(“四期重合”:一是病毒进入新的活跃期,二是人物同防叠加期,三是干部职工疲劳期,四是传统春节假期。“三个没有变”:一是长期性没有变,二是复杂性没有变,三是不确定性没有变)。机关全体人员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心态,防止侥幸心理、厌战情绪,强化防疫观念,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运行。
二、加强人员外出报备。机关全体人员春节期间,应带头在本市就地过年,减少不必要出行,不到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确需外出的,要严格按程序请假审批,并报局办公室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
三、严格做好会议活动防疫工作。组织或承办会议活动的科室(中心),要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一律取消30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严格限制集体走访和入户走访活动的次数和人员数量,简化走访慰问形式。
四、配备适量防疫物资。要按照《滕州市统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保持现有防疫领导体系不变、防控队伍不变、防控力量不减。积极筹备口罩、额温枪、消杀喷剂等防疫物资,妥善储存保管,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五、合理安排公务活动办理方式。尽量减少非工作需要人员聚集接触,提倡无纸化办公,纸质材料传递注意卫生防护。工作场所尽量减少会客,确有到访或会客需要的,尽量减少参加人员,接待外来人员双方需佩戴口罩。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活动区域,尽量减少会谈时间。
六、保持办公设备和场所卫生。加强办公桌椅、电脑设备、打印机、座机电话等办公用品卫生清扫和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七、做好应急处置。发现疑似疫情症状的,按照规定流程,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协同医疗机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送医处置,坚决阻断疫情扩散。联系医疗卫生机构对所在办公室场所及周围进行消毒。
八、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注重个人健康防护,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不吃生冷食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安全社交距离。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协助、配合、服从属地社区组织开展的各项防控工作,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提倡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使用电话、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拜年,家庭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