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6-00203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枣庄市商务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1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1月15日
- 标 题:枣庄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公告
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二、活动时间
自2026年1月16日10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补贴流程
(一)补贴资格申领。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领取补贴资格:
1.“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消费者可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或电脑端)“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专区,通过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择“枣庄市”后,申领相应补贴资格。
2.云闪付APP申领。消费者也可通过云闪付APP、微信端搜索“鲁换新”小程序,定位“枣庄市”,进入“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或“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专区”,填写实名信息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申领相应补贴资格。
(二)补贴资格使用。消费者可根据购买商品的种类领取相应补贴资格,每位消费者最多可获得10个品类的补贴资格券。补贴资格券当日有效,若未使用过期失效或发生退货,可再次领取,活动期内每类资格券最多可领取3次,每类商品最多可使用1张。补贴资格券领取后,消费者可在枣庄市公布的政策参与主体范围内,自愿选择渠道购买政策适用商品,在支付前主动告知参加枣庄市家电以旧换新或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出示补贴资格券,享受支付立减补贴。
三、注意事项
1.消费者在领取枣庄市补贴资格后,无法在其他地区再次领取该品类补贴资格。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同一消费者每类商品只能核销一次,成功核销后即失去该类产品领取资格。
2.参与补贴的数码产品必须单件下单并结算,否则无法享受政府补贴。
3.消费者和商家参与补贴活动视为遵守活动规则。对活动中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取消其补贴资格,并追回国家补贴资金,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咨询电话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设立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咨询服务电话:
滕州市:0632—5888307
山亭区:0632—8816679
薛城区:0632—4402209
市中区:0632—5362811
峄城区:0632—7711570
台儿庄区:0632—6626888
枣庄高新区:0632—8878199
银联商务:95534
枣庄市商务局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