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28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1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19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对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052号提案(关于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的建议)办理情况的复文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对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052号提案(关于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的建议)办理情况的复文

市政协委员刘忠立同志: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认真贯彻落实促消费政策,聚焦汽车、家电、商超、餐饮等重点消费领域,组织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提升市民消费体验,推动消费升级。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打造系列消费活动,提振市场消费信心

鼓励支持商贸企业利用节日消费热点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制定出台《滕州市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了8条促消费政策措施,我市先后举办了“黄河大集·善品滕州”2023滕州市迎新春促消费暨网上年货节、联合市总工会开展3期“普惠职工 助力消费”系列活动、品味生活 乐购枣庄“第五届双品网购节”、“黄河大集·龙泉庙会”国风节汉服周等系列促消费活动;积极组织电商、老字号企业分别参加“老字号新春购物节”、“春暖枣惠购”、“惠享山东消费年世外‘淘’原乡村消费节”、“黄河流域老字号嘉年华”、“第七届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暨老字号品牌发展高峰论坛组展”系列活动,助力企业扩大销售,提升消费品质,其中,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我市重点监测的7家大型商超及综合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累计销售额达4358余万元,客流量累计达110.49万人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加速消费回补。

(二)落实上级消费券政策,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2022年根据省、市两级商务部门促消费优惠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滕州市惠民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从5月下旬开始先后组织汽车、家电等促消费活动,共发放消费券1100万元,拉动了我市汽车、家电等企业销售上亿元,尤其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尤为明显。2023年以来我市投放360万元举办“黄河大集·善品滕州春节季惠民消费券“活动,用于支持重点限上零售、餐饮企业促销优惠,累计发放消费券59700张,核销36210张,核销金额280余万元,拉动消费1600余万元。在消费券带动下,传统商贸、零售企业营收有所回暖,据万达、银座、大润发等重点商超经营情况,人流量、客流量均已恢复,营业收入增长10%以上。

(三)指导汽车、家电开展促销活动

根据省、枣庄市《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和《枣庄市惠民消费券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市多措并举,依托限上汽车零售企业,着力增加消费供给,积极落实促消费各项优惠政策。鼓励限上汽车零售企业举办汽车展销、汽车下乡等促销活动,不断丰富消费场景,拓宽消费渠道,通过政企银多方联动,最大限度发挥消费券的“乘数效应”,充分释放汽车市场消费潜力。同时联合家电行业协会,结合我市消费实际,积极引导家电行业企业推出满减、买赠、低折扣等丰富多元的促消费活动。先后举办了2022年滕州市惠民消费券发放启动仪式暨第一届汽车嘉年华、第11届家电展销会等促销活动,切实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有力推动了全市消费市场回暖复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促消费政策宣传力度。借助市融媒体平台,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政务新媒体和店内电子屏广告等各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促消费优惠政策,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指导企业积极备货,充实货源,做足准备,同时鼓励消费者通过消费券实现促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

(二)大力拓展消费渠道。扎实推进促消费电商直播带货季系列活动,借助电商直播等线上销售模式,指导家电、汽车、餐饮等企业通过直播带货,打造消费新场景,实现线上线下相融合,进一步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切实提振网络消费。

(三)继续组织好各类促消费活动。充分挖掘消费市场潜力,有针对性开展促消费活动,促进全市消费市场的进一步扩容;鼓励各大商超企业以优惠政策为契机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提升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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