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36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23日
- 标 题: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
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
二、依据
《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滕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批复》(鲁政字〔2016〕112号)文件要求,2016年5月19日开始,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权已划转至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行为均为行政检查。
三、办理流程
详见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四、承办机构
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五、办公地点、时间及电话
地点: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北辛中路政务中心
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电话:0632-569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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