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280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 发布机构: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23日
- 标 题: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执法机构设置:商贸流通科、外商投资科
办公地址:滕州市北辛中路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商贸流通科(0632-5888307)、外商投资科(0632-5693779)
二、执法职责: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已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的经营活动的检查,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检查。
三、执法依据:
《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滕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批复》(鲁政字〔2016〕112号)文件要求,2016年5月19日开始,滕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权已划转至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行为均为行政检查。
四、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309东室
电话投诉:0632-5693776
信件投诉: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309东室
邮件投诉:tzswj3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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