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078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3月1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3月10日
  • 标  题: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商贸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商贸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商贸流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枣庄市商贸流通专委会关于《全市商贸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枣安商发〔2020〕1号)工作部署,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以火灾高风险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为重点,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起底整治一批突出风险、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1.扎实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与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密切配合,将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商场市场一并纳入整治范围,建立“风险提醒、事故约谈”“红黑名单”“一呼百应”等长效机制,形成单位全面自查、系统内部排查、部门联合检查、专家评估核查的立体工作格局。督促指导3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转“一呼百应”机制落实,确保紧急时刻“用得上、效果好”。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指导企业认真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向当地消防部门备案。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开展微型消防站、建筑消防设施应用、人员疏散营救、初期火灾扑救等应急训练,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快速准确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应急演练。要组织本企业、本单位人员对自己工作、生活、学习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进行一次疏散体验,了解疏散逃生知识和技能。2020年1月底前,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开展一次“畅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大演练。

3.大力开展“畅通两个通道”专项检查行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保障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顺利实施的重要通道。要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防火检查巡查,确保“两个通道”畅通。要对疏散通道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器材,对建筑物周边的消防车通道等进行严格检查,及时整改和查处堵塞、占用“两个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缺失等隐患。

4.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商贸流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领域内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2020年1月底前,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的企业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重点督促商场排查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设施设备损坏等突出风险。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商贸流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制定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3月下旬)。组织商贸企业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开展排查,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4月至5月下旬)。组织“回头看”,检查验收前期“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商贸流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要组织工作专班抓落实,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协作配合。按照“三个必管”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与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按照职责任务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督促本行业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三)严查违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做好案件查处移交工作。坚决做到“六个一律”,即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存在火灾隐患不能按要求整改的,一律给予处罚直至临时查封;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能当场整改的,一律临时查封;对消防车通道不畅、影响消防车通行拒不整改的,一律强制消除;对投入使用建筑中存在泡沫夹芯板搭建现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强制拆除;对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从重处罚直至责令停业整改。

商贸流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时将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情况报市商贸流通安委会办公室。行动期间,每月24日报送工作小结。2020年3月1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5月20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联系电话:5888307,邮箱:tz5888895@126.com


滕州市商贸流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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