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3943
- 主题分类:审计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审计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 标 题: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和年初确定的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力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中心大局,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经济监督主责主业,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和叠加交织的困难挑战,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全市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管理、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化解、非税收入管理、资产管理使用等方面。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7135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928786万元,收入总计13859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1727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等434194万元,支出总计13859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81783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558000万元,收入总计17397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04008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等535775万元,支出总计173978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8260万元,支出1918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557万元,支出1511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反映比较真实完整。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1.预算编制不科学、不规范。一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调整数占年初预算的13.83%;财政收回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指标占调整预算的14.97%。二是预算指标调剂控制不严格。在不同功能分类科目、项目间调剂预算占预算指标总金额的5.81%。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010万元,实际收入执行数16557万元。
2.预算编制不细化。应批复未批复到部门单位预算占年初预算的5.38%。
3.预算资金统筹不到位。单位指标中同一项目分别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涉及11个部门单位、23个项目。
(二)预算执行和管理方面
4.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254个项目执行率低,涉及69个部门单位。
(三)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化解方面
5.专项债券项目进展缓慢。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滕州高铁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滕州智慧停车场建设等3个项目共计18项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
6.专项债券项目未达预期收益。滕州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滕州高铁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未实现项目预期收益目标。
(四)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7.镇街中小学固定资产划转不及时。10个镇街中小学固定资产未由镇街财政划转至各自学校,资产原值15994.53万元。
8.公车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16个单位86辆已报废或车改时已上交的公车未核销。二是10个单位14辆正常使用的公车未纳入公务用车平台管理。三是15个单位28辆公车未入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全市一级预算单位及部分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大数据集中分析,审计了5个部门及9家所属单位,对16个部门单位进行了疑点核查。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能够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积极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绩效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管理方面
1.预算编报不完整。3个单位未将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纳入预算。
2.决算编报不真实。2个单位未将取得的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及形成的支出在决算报表中反映。
(二)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3.超预算支出。4个部门单位超预算列支项目费等583.90万元。
4.无预算支出。3个部门单位无预算列支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182.03万元。
(三)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5.费用控制不严格。3个部门单位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39.41万元,较2022年增加27.58万元。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慈善资金运行管理审计
对我市2022年度慈善资金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执行不严格。73人重复领取慈善救助金20.35万元。
2.资金使用不规范。涉及慈善资金55.44万元。
3.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不规范、大额慈善资金以活期存款形式长期存放等问题。
(二)“山水林田大会战”森林生态保护审计
对我市森林生态保护、部分工程项目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4.森林资源管护不到位。林地采伐、占用管理机制不完善,存在无证采伐林木,未经审批占用林地等问题。
5.资金管理有待加强。未及时调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发放底数,部分镇街发放不实;2个项目占用林地12.90亩,应缴未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7.20万元。
6.工程项目把控不严。重点抽查了11个项目,9个项目存在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按合同付款、未按期完工等问题。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等情况,涉及单位100个,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管理方面
1.国有资产及收益流失。3个单位长期对外出租出借房屋(土地)且未收取收益。
2.租赁期限较长。3个单位将4处房屋(土地)对外出租,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较长,且未按规定分期分档确定租赁价格。
(二)非税收入收缴方面
3.未及时收取房租。8个单位未在合同约定时间收取房租297.32万元。
4.多减免租金。1个单位对外出租的26处门头房多减免租金6.86万元。
(三)资产权属方面
5.资产权属不清。13个单位因历史遗留问题,存在房屋(土地)权属不清现象。
6.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不一致。12个单位存在现使用办公楼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不一致问题。
7.未及时办理产权转移及资产划转手续。5个单位原办公场所调拨给其他单位使用,未办理产权转移及资产划转手续。
(四)出租审批管理方面
8.未经审批对外出租国有资产。10个单位未经审批对外出租房屋43处。
9.未经评估对外出租国有资产。9个单位未经评估对外出租房屋43处。
(五)会计核算方面
10.未及时调减账务。19个单位未及时调减已拆除房屋资产4779.58万元。
11.应记未记固定资产。9个单位应记未记房产252宗。
12.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5个单位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16012.11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做细、做实、做准部门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
(二)发挥财政政策作用,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财政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三)严格国有资产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督促各部门单位对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严格履行出租审批、价格评估等流程,完善相关拍租、合同等手续,严禁各部门单位擅自出租、出借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及收益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