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3704810032/2023-00058
- 主题分类:专项审计报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审计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标 题:滕州市解决普通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校舍建设工程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解决普通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校舍建设工程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和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滕州市审计局对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的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校舍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延伸审计相关学校、社会中介机构。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做出了书面承诺,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解决大班额问题校舍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2015年10月,滕州市人民政府编制印发了《滕州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2015年-2017年规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40所, 2018年-2020年后续规划新建、改扩建学校6所;其中新建类学校19所、改扩建类学校27所。共计新增学校用地1144.25亩、新增校舍面积73.52万平方米。45所学校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46所学校校舍工程项目实施前承载规模714个班级、学位33690个,实际设置班级920个、容纳学生51226名;项目实施后承载规模1716个班级、学位80610个,实际设置班级2276个、容纳学生112064名。承载规模新增班级1002个、新增学位46920位,实际新增班级1356个、新增学生数60838名。
(二)解决大班额问题校舍项目工程建设情况
2015年-2020年46所学校实施大班额校舍建设项目,市财政直接投资建设的学校40所,市属国有企业代建配建的学校5所,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学校1所;按照建设类别划分,新建学校19所(小学14所,九年制学校5所),改扩建27所(小学17所,初中7所,九年制学校1所,高中2所)。
46所大班额校舍建设项目共涉及94个分项工程,市财政已拨付工程款68981.48万元(大班额专项资金3501万元,校舍维修、改薄、校舍标准化等专项资金及市本级财政资金计65480.48万元),相关镇街拨付工程款1918.09万元。27所学校63个工程项目已竣工并完成审计结算,报审值60625.56万元,审计结算值49548.52万元,审减值11077.04万元,平均审减率18.27%;19所学校25个项目已竣工正在进行审计结算,报审值88202.18万元; 5所学校5个项目已竣工尚未进行审计,孙堂小学等1所学校尚未完全完工。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滕州市政府重视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解决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全市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推进实施校舍工程项目建设。截至2022年9月,解决大班额问题校舍建设项目新增班级1356个、新增学生人数60838名,平均班额49人,较项目实施前平均班额下降12人,大班额问题初步得到解决。但审计调查发现,还存在部分中小学校规划建设超适宜规模、校舍建设项目工程手续不完善、校舍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审计结算不实等问题,应予以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项目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中小学校规划建设超适宜规模
实验小学大同校区、冯河学校、滕南中学等4所小学、5所九年制学校、3所中学和1所高中规划设置班级数超适宜规模,主要是城区的学校超适宜规模。如实验小学大同校区改建后规划班级90个,超上限36个班级的2.5倍;滕南中学改建后规划班级60个,超上限36个班级的1.66倍;冯河学校为新建九年制学校,改建后规划班级108个,超上限45个班级的2.4倍。
2.部分中小学校规划生均建筑面积不达标
东郭镇中心小学、滕西中学等2所小学、1所中学规划生均建筑面积不达标。如东郭镇中心小学规划班级36个、规划学位1620人,校舍建筑面积944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5.83平方米;荆河街道滕西中学规划班级60个、规划学位3000人,校舍建筑面积1954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6.52平方米。低于《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完全小学学校规模多于等于36个班1620人,生均建筑面积标准5.93平方米”和《山东省普通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初级中学学校规模多于等于36个班1800人,生均建筑面积标准6.84平方米”的标准。
3.部分中小学校规划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
杏花村小学、滕东中学等17所小学,2所中学和4所九年制学校规划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如杏花村小学规划班级36个、规划学位1620人,占地面积25497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15.74平方米;滕东中学规划班级36个、规划学位1800人,占地面积36735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20.41平方米。低于《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完全小学规模大于等于36个班,生均占地面积标准20.35平方米”和《山东省普通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初级中学规模大于等于36个班,生均占地面积标准24.96平方米”的标准。
(二)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
截至审计日,滕州市累计完成46所学校解决大班额问题校舍建设项目,其中45所学校已投入使用,经核查,投入使用45所学校均未进行消防验收。
2.部分校舍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工程建设手续
木石凤翔学校、安居小学等4所学校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土地证),滕南中学教学楼、安居小学1#、2#教学楼、姚庄小学综合楼等7项工程未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北辛街道中心小学综合楼、东郭田庄小学教学楼、餐厅等16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审计结算和拨付工程款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结算值多计105.14万元
本次审计对河阳路小学综合教学楼、实验小学文化路校区学生宿舍楼等8个大班额建设项目的审计结算报告进行复核,其中6个项目存在多计审计结算值问题,占复核项目的75%。6个项目的审计结算值7598.89万元,经复核多计105.14万元,平均误差率1.38%。其中:①因咨询机构增值税税率计取错误,多计工程造价58.47万元;②因咨询机构规费、人工费、材料调价、综合单价组价等计取错误,多计工程造价39.84万元;③因建设单位无专业工程人员,对施工单位重复计量的措施费误以认可,咨询机构未能根据合同约定予以审减,多计工程造价5.38万元;④因施工单位虚报装饰、安装工程量,建设单位未能发现予以核减,咨询机构未能发现予以审减,多计工程造价1.45万元。以上复核调减审计结算值105.14万元。
(1)河阳路小学综合教学楼工程审计结算值多计47.47万元。
晨旭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反映:河阳路小学综合教学楼报审工程造价6131.37万元,审定后工程造价4677.37万元,审减1454万元,审减率23.71%。
经复核因咨询机构材料调价计取错误多计工程造价12.04万元、增值税税率计取错误多计35.43万元,复核调减审计结算值47.47万元,误差率1.01%。
(2)实验小学文化路校区学生宿舍楼、零活、配套一标段工程等项目审计结算值多计49.64万元。
舜诚项目管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反映:实验小学文化路校区学生宿舍楼工程报审工程造价1667.26万元,审定后工程造价1300.48万元,审减值366.78万元,审减率22%。
经复核因咨询机构规费、材料调价等计取错误净多计工程造价19.77万元、增值税税率计取错误多计工程造价12.39万元,复核净调减审计结算值32.16万元,误差率2.47%。
舜诚项目管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反映:实验小学文化路校区配套一标段工程送审工程造价773.56万元,审定后工程造价585.24万元,审减值188.32万元,审减率24.35%。
经复核,因咨询机构人工费计取错误多计工程造价1.30万元、增值税税率计取错误多计工程造价10.65万元,复核调减审计结算值11.95万元,误差率2.04%。
舜诚项目管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反映:滕州市实验小学文化路校区学生宿舍楼校内零活工程报审工程造价69.19万元,审定后工程造价18.85万元,审减值50.34万元,审减率72.75%。
经复核,该工程项目咨询机构因规费、定额项砂石回填含量调整错误多计工程造价5.53万元,复核净调减审计结算值5.53万元,误差率29.33%。
(3)安居小学教学楼工程审计结算值多计6.01万元
中大汇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结算审核报告》反映:安居小学扩建1#、2#楼工程报审工程造价871.46万元,审定工程造价767.27万元,审减值104.19万元,审减率11.96%。
经复核,因建设单位无专业工程人员,对施工单位重复计量的措施费误以认可,咨询机构未能根据合同约定予以审减,多计工程造价5.38万元,因规费计取错误,多计工程造价0.63万元,复核调减审计结算值6.01万元。
(4)荆泉学校校舍改造A包、B包工程审计结算值多计2.02万元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反映:荆泉学校2021年度校舍改造A包、B包工程报审工程造价253.56万元,审定后工程造价246.69万元,审减值3.87万元,审减率1.52%。
经复核,因施工单位虚报装饰、安装工程量,建设单位未能发现予以核减,咨询机构未能发现予以审减,多计工程造价1.45万元,因咨询机构综合单价组价错误,多计工程造价0.57万元,复核调减审计结算值2.02万元,
四、审计建议
1.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等规定,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新建学校办学规模、生均建筑面积、生均用地面积符合标准要求;对于超规模和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不达标学校,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生源分流,并加以控制和引导,使其办学规模逐步符合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
2.建立健全校舍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校舍建设工程管理,完善工程建设手续,落实消防验收,消除安全隐患。
3.积极会同财政、住建等单位对第三方机构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核查,消除工程造价中的“高估冒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