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30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审计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5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5月08日
- 标 题:关于审计单金凤同志任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以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审计单金凤同志任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以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将从2023年5月10日起,对单金凤同志任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以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时间范围为2019年10月至今,重大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和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内容
本次审计的内容主要为单金凤同志任职以来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本人廉洁从政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审计实施时间
2023年5月10日起,2023年6月中旬结束。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
五、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组长:陈国强
审计组成员:张金臣 薛皓文
六、监督联系电话
审计组联系电话:5513740
监督电话:5539625联系人:朱先勇
通讯地址:市北辛路政务中心B203室邮编:277599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实施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中共滕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滕州市审计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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