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77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审计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9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9月02日
- 标 题:中共滕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滕州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李利华同志任市龙阳镇委员会党委书记、孙然同志任市龙阳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中共滕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滕州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李利华同志任市龙阳镇委员会党委书记、孙然同志任市龙阳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市委组织部滕组干审字〔2021〕34号、滕组干审字〔2021〕19号《干部任职经济责任审计通知》要求,我局将从2022年9月7日起,对市龙阳镇委员会原书记李利华同志、市龙阳镇人民政府原镇长孙然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是李利华、孙然同志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财政财务收支、机构编制管理及各项资产管理等情况。
二、审计内容
本次审计的内容主要为李利华同志、孙然同志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镇政府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和其它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审计实施时间
2022年9月7日起,2022年11月30日结束。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
五、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组长:马西奎
审计组成员:李晓娅 倪猛猛
六、监督联系电话
审计组联系电话:5511283 监督电话:5539625
联系人:朱先勇
通讯地址:市北辛路政务中心A0202室 邮编:277599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实施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中共滕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滕州市审计局
2022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