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0631
  • 主题分类:部门年度计划
  • 发布机构:滕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3月2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3月27日
  • 标  题: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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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5年“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突破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强工兴产、项目突破”中心大局和统筹抓好全面依法治市“两个重点”;坚持政治统领、改革创新、高效实干、奋勇争先“四个要求”;统筹做好“审督普矫调服”“六项工作”,努力为“中华善城、现代滕州”强势崛起提供强劲法治动能。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1.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要求。抓好载体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抓好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英模教育、红色教育、警示教育,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效,推动构建全系统“大思政”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质量和实效。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抓好全系统统战工作。责任单位:政治处、办公室组织宣传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律师行业党委、行业纪委,各司法所和局属各单位)

2.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按照“四强党支部”标准,建好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聚焦基层支部建设,注重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开展支部联学共建,抓好支部书记培训,全面提升支部班子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抓好党建阵地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深化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认真落实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提升党员管理工作实效性。发挥善法善治法润善城”党建品牌引领带动作用,丰富“2+2+N”社区双报到品牌,开展清廉机关创建,深化模范机关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律师行业党委,局属各党组织)

3.深化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实施强基工程,深化“双融双创”行动,持续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实施提优工程,加强律师行业党委建设,做好律师行业“十件实事”,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有效覆盖,争取培育更多“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开展“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活动,引领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政治处、机关党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行业党委

4.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局属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严格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健全“五位一体”大宣传格局,统筹全系统政务媒体平台,加强与主流媒体深度合作,营造良好法治宣传环境。(责任单位:政治处、组织宣传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机关党委、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律师行业党委,各司法所和局属各单位)

二、统筹抓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5.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健全各级党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课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局属各单位)

6.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统筹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配合各协调小组会议召开,实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推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深入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述法,建立述法问题清单并组织评议。制定印发《滕州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做好镇(街)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市直部门(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做好迎接枣庄市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工作(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各司法所和局属各单位)

7.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创新改进法治宣传教育路径方法,全力做好“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启动“九五”普法规划编制。扎实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提升工程,实施“1 名村(居)法律顾问+2 名法治带头人+N 名法律明白人”行动,营造良好的基层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8.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法治保障相关措施,抓好问题清单和责任分工落实。开展法治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化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持续开展入企“法治体检”活动,向企业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调研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行政执法监督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9.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和省委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省、两级市改革工作要点任务分工,适时开展改革工作调研督导和成果推广,确保规定工作完成到位,重点项目创出特色。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调研科,各司法所和局属各单位

10.增强法治调研督察工作合力积极开2025年度法治建设理论与实务课题研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法治理论建设,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分量的理论成果,将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我市法治建设的经验做法。适时开展年度综合性调研督察和专项督察。深化法治协作配合,探索法治督察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协同推进机制。配合做好省、市法治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1.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质效。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根据上级考核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确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数量,及时召开立法协调小组会议,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评估论证,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文件出台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向上级政府和本级人大备案。做好各类文件清理工作。(责任单位:法规科,各司法所)

12.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编制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档案归档工作。全面提升镇(街)合法性审查能力,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适时开展全市合法性审查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责任单位:法规科,各司法所)

13.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精神,按照部署要求,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落实全省涉企执法检查 “一张网”建设,全方位、全流程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依托山东通推广运用“鲁执法”平台,实现对所有入企检查行为“事前报备、扫码入企、事中留痕、事后评价”等机制措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行政执法领域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指导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实际全面推行“一业一册”行政指导,帮助企业实现柔性管理。(责任单位:行政执法监督科)

14.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审核公告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公布等工作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两枣”平台、企业联系点、监督员等渠道,广泛收集涉企执法问题线索,一体化推进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急难愁盼、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个案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案卷抽查,以评查促规范,以整改促提升。(责任单位:行政执法监督科)

15.推动复议和应诉工作提质增效调整充实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人员理顺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健全行政复议意见书、约谈、通报批评等机制,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专项检查活动。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靠前服务和保障全市重点项目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行政复议工作品牌。实施“信访+行政复议”融合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常态化抓好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审判协同机制,实现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责任单位:复议和应诉科,各司法所)

守牢安全底线,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16.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探索实施“片区化”管理运行机制,稳步推进“队建制”改革。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提高教育帮扶质效。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落实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措施,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好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分析研判、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制度。做好省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验收工作。(责任单位:社区矫正工作科,各司法所)

17.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镇、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扩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领域。发挥“名人”调解室作用,进一步提升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化水平持续推“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体系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好人民陪审员平台信息完善和信息维护工作,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的换届选任和枣庄市“人民监督员之家”设立工作。(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市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各司法所)

18.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安置帮教对象档案管理,做好缓刑安置帮教对象解除工作。加大排查走访力度,完善风险稳控工作台账。做好线上信息维护工作,确保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良好。(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做强公共法律服务,增强惠企便民工作成效

19.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加强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推动律师行业“五个一”行动搭建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交流平台,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抓好新一轮党政一体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举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公证处,各司法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20.提升法律服务惠企便民水平。深化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持续打造“法援惠民生”品牌。创新载体,深化开展“产业体系+法律服务”惠企行动,持续开展“法律惠民生服务基地”和“青少年法律维权基地”建设,推行“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新模式。深入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抓好公证+”服务深化律师服务组织开展“百名律师进企业 优化环境促发展”公益服务,推动法律服务融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引导律师广泛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涉法涉诉信访调解工作。(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公证处)

强化后勤保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动能

21.深化“三化”建设对接省厅、枣庄市局深化“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将“三化”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机构设置更加科学、权责边界更加明晰、素质能力更加专业、工作体制更加健全、职能运行更加顺畅、运转方式更加智能,实现“工作机制规范化、机构队伍正规化、管理运行数字化”目标。(责任单位:政治处、组织宣传科,局属各单位)

22.基层基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国防教育、信访稳定、后勤保障、政风行风评议、信息公开等工作。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局所联动、所呼局应”和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推进法治赋能司法所工作,落实好司法所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加强2025年度经费预算管理,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提升内控管理效能。(责任单位:政治处、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装备财务保障科,各司法所)

23.强化数字支撑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确保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依托山东省智慧矫正平台、监狱远程会见平台、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全面提升应急处置与联动指挥、视频调度的信息化、实战化水平,为全省司法行政数字化战略提供滕州经验。(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办公室、法规科、复议和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社区矫正工作科、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司法所和局属各单位)

七、锤炼能力作风,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24.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制定2025年市司法局培训计划,实施干部履职能力提升行动依托“法治淬火大讲堂”,持续开展“干部上讲台”赋能提升活动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等业务班次。拓宽干部任职和在职培训渠道推行“育、选、管、用”全链条绩效管理推动年轻干部到艰苦复杂和关键岗位磨炼。抓好老干部、退役军人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关心干部身心健康措施,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健康体检等制度。(责任单位:政治处、组织宣传科、行政执法监督科、工会,局属各单位)

25.推进能力作风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部署要求,巩固提升常态化思想能力作风设质效。开展“能力作风提升年”工作,立足“政治铸魂、业务为本”,提升“政治能力、领导能力、专业能力、创新能力、落实能力”五种能力(责任单位:政治处、组织宣传科,各司法所和局属各单位)

26.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以打造清廉机关为统领,持续正风肃纪,开展党规党纪集中教育和常态化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大力弘扬快高实优严”工作作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队伍。(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宣传科、机关纪委,各司法所和局属各单位)

27.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全员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动态调整绩效管理指标内容,健全平时考核、分类考核、综合考核等为一体的知事识人体系,不断提升人岗相适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务职级、奖励、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大力营造争先创优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苦练内功、勇挑大梁,瞄准行业标杆和先进典型,确定1-2项对标赶超的重点领域,制定可操作化的对标方案,促进整体工作质效提升(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宣传科,各司法所和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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