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3115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04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司法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6309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呼吁我市形成“未成年保护共同体”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司法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6309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呼吁我市形成“未成年保护共同体”的建议)
关于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63097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尊敬的孙小平委员:
您提出的163097号《关于呼吁我市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就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就是守护未来、传承希望,形成未成年保护共同体,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滕州市司法局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协调各相关部门构建全面、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以下是我们在这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纳入了“八五”普法规划,将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引导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理念;二是开展校园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在深入推进法治滕州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校园“德”文化建设、积极打造校园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公园)等普法阵地,建成了西岗中学、鲍沟中学、龙阳中学等一批“看得见、学得会、留得住”的法治文化示范点,促进了我市青少年学法、守法意识和道德品质的进一步提升;三是注重文化育人。指导学校建设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治文化征集活动,征集中小学生法治书法作品206幅、征文300篇;四是建强普法队伍。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成立滕州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暨“八五”普法讲师团、青年普法志愿团。开展“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送法进校园”、“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207名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及执业律师被聘为全市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精准普法讲座、法治报告会。
二、完善法律援助机制
一是应援尽援,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无盲区。根据《法律援助法》及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将未成年人列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积极探索拓宽法律援助事项;依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通知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无偿辩护;二是共援速援,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无障碍。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化建设,建立健全市、镇(街)、村(居)三级纵向网络体系,各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就近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要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必须当日转交,当日审核,立即指派,就近承办;三是拓援多援,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无边界。探索拓宽法律援助服务形式,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引导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为受援人减免公证费、鉴定费;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入校、入村(社区)为未成年人及家长讲授法律知识;四是暖援优援,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无瑕疵。开通“未成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对于孤儿、残疾儿童、留守儿童、校园霸凌受害人、社会团体委托法律救助的未成年人以及追索抚养费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无须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直接指派律师办理。
三、积极参与社区矫正
一是强化入矫教育,夯实教育矫正基础。邀请公安、检察、法院、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专家,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上好“入矫第一课”,增强新入矫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遵规守纪意识,引导他们倾心接受监管,自觉矫正罪错。特别开设VR监狱生活模拟体验系统,通过直观沉浸式的体验,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从心理上和思想上服从监管,珍惜自由,积极接受改造,争取顺利回归社会;二是开办“父母大学”,提高家庭监管质量。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年龄阶段和身份的特殊性,采取“传统思想文化教育+心理矫治疏导”两手并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家长”共同参与、社会力量+家庭监管相结合的教育矫正模式,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排除心理障碍,修复心理、人格缺陷,帮助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承担好抚养和管教的义务;三是发挥“智慧矫正”优势,实现科学有效监管。依托“智慧矫正”中心心理辅导室,借助心理健康书籍、心理沙盘、VR虚拟现实情景体验系统等心理诊疗设备和山东省智慧矫正平台心理分析模块,对在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定期进行心理测试,全面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成长背景、家庭状况、人格特征、心理健康程度、情绪化程度、认罪悔罪意识等对犯罪行为可能产生影响的各个因素与信息,从而进行科学有效监管;四是推进职业培训,畅通融入社会“回归线”。联合枣庄市科技职业学院、滕州市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开办职业技能培训班,先后组织53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培训,同时为7名有就业需求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成功为15名有就学需求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了入学帮助,为6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经济救助和物资帮扶,有效防止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促其顺利融入正常社会生活。
四、加强部门协作联动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各执法部门在履行执法职责的同时,承担起相应的普法责任。公安部门在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时,应向社会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防范意识。教育部门在管理学校、规范教育教学秩序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通过开展法治课堂、模拟法庭等活动,让未成年人在生动有趣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观念。只有各执法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将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构建起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
以上是滕州市司法局在“关于呼吁我市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方面的一些工作举措和有益探索。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委员的建议,主动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十分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也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