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28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司法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6202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持续推进“免罚轻罚”清单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司法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6202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持续推进“免罚轻罚”清单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关于滕州市政协162020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理念和包容审慎监管精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地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利益,滕州市继续推行“不罚、轻罚”制度,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市司法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制定执法监督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以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文件印发《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相关执法部门及时整改,以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实效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2、印发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印发《滕州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从基本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执法程序规范等方面规范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采用说理式柔性执法方式,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普法教育,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转发《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指引》。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转发《枣庄市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指引》,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二、严把执法资格,规范执法队伍建设

1、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印发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审验及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申领工作的通知,在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审验两年年审执法人员1844人,四年年审执法人员510人,新申领行政执法证328人,新申领听证主持人证36人,对调离执法岗位、退休等执法人员的证件进行注销清理,共清理调离执法岗位、退休人员194人。

2、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一是印发行政执法证新申领和四年年审人员培训考试的通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四年年审、新申领及申领听证主持人证人员共874人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颁发行政执法证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二是组织执法人员法治能力模拟考试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机生成试题的方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专题模拟测试,考试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内容。

3、公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依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在滕州市司法局网站对2528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未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配合执法,并可以向市司法局投诉、举报。

三、加大宣传力度,规范“不罚、轻罚”清单适用

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针对性向企业推送清单内容和适用情形,增强市场主体对清单事项的知晓率和关注度。2022年以来,依据《滕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共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389件,受益主体1524个;办理减轻处罚案件844件,受益主体1046个,为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容错机制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以上是滕州市司法局在持续推进“免罚轻罚”清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一些举措和探索。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委员的建议,主动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十分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也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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