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113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8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8月05日
- 标 题:2021年度滕州市司法局关于政协第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5117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度滕州市司法局关于政协第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5117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的建议)
关于滕州市政协1551170号提案
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邱峰委员:
您提出的155170号《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对提案中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我们表示赞同。现将意见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滕州市司法局立足“政治机关、法治部门、纪律部队”的职能定位,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全新工作布局,对标国内一流标准和省内最高水平,结合《滕州市优化法治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具体要求,成立优化法治环境改革攻坚专班,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加快推进优化法治环境专项行动,着力优化法治环境。
一、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效能
一是完成机构改革实现职能优化。根据党中央和省、两级市机构改革意见,将原市司法局、原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立后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并设立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明确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责拓展到整个法治建设领域,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贯穿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主要承担“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即统筹协调依法治市,承担法制监督、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方面职能,形成了“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实现了党委法治机构、政府工作部门、政法机关三类机构合并设立和职能优化。
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枣庄、滕州“市县同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出台《滕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滕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推行国家工作人员“两述两考”制度,组织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定期举办“法治政府建设大讲堂”专题讲座,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聚焦法治环境优化,完善法治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照专项行动方案,严格落实平等主体保护制度,集中开展优化法治环境改革攻坚工作,加强法治保障。2020年,我市蝉联中国营商环境质量十佳县(市区)。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一枚印章”、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执法体制“局队合一”。出台《关于坚持党建引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依靠网格力量打造“e呼善应”基层社会治理品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减乘除综合施策、持续打造最优法治环境》被枣庄市《法治动态》采用,入选司法部法治建设案例库。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法治化建设,营造诚信务实法治政务环境,全力打造诚信法治的社会生态。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工作方案及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开展违约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应清尽清”原则,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清理地方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欠账问题,截至2020年8月31日,所有无分歧欠款清零,依法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制度供给, 健全完善法治环境体系
一是完善优化法治环境制度体系。出台《滕州市优化法治环境专项行动方案》《成立滕州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的意见》《关于全市政法机关营创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制定《滕州市司法局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十条措施》。加强立法思考,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动营商环境配套制度“立改废释”,为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夯实法治基础。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力度,开辟优化法治环境相关规范性文件书面审查建议“绿色通道”,全面清理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清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涉企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征求企业、行业协会意见,确保涉企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完成我市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市21 个镇街、27 个市直部门按照要求梳理公布证明事项700 余项。根据枣庄市级通用清单,制定公布滕州市级实施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清单,纳入告知承诺范围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再索要证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关于梳理编制市级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对照省市级主管部门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编制本部门第一批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出台《滕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行政协助办法》,对需要部门间行政协助完成的56项证明事项予以规范。健全完善信息核查、行政协助、信用管理等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三、规范行政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滕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有效履职,对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等行政执法部门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各执法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在山东省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审核各执法部门提交的行政处罚事项1956项,行政强制事项61项。
二是优化涉企行政裁量制度。转发《枣庄市轻微违法行政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梳理公布清单309项,其中,“不予处罚清单”275项,“减轻处罚清单”34项。加强对《清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关于梳理和公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将《清单》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审核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处罚裁量基准3410项。“清单”实施以来,2020年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74件,“减轻处罚”案件18件,累计减免处罚金额56.3万元。
三是规范执法队伍建设。组织200余人参加“规范依法行政优化法治环境”专题培训班,邀请山东大学法学院门中敬教授、冯威教授进行专题培训。邀请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朱宝丽教授、董蕾红教授对336名执法证人员进行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组织2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法修改解读》专题培训班,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沈岿教授对《行政处罚法》相关知识进行解读。组织670名执法人员通过"法治教育网"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组织88名申领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的人员进行资格考试。组织262名申领行政执法证及年审待补考人员进行线上执法人员资格考试。2021年6月组织370余名四年年审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法制教育网”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四、维护公正司法,营造安商惠商良好氛围
一是着力构建非诉讼解决机制。推行“集约化”非诉讼纠纷协调化解机制试点建设。在司法局,成立集受理接待、协调指挥、分流转办、纠纷调处等为一体的“指挥中心”,对接信访局“办理中心”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构建“大调解”格局。依托“市社会治理指挥平台”和“智慧调解”系统,设置“非诉讼纠纷化解”模块,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分流、网上处置、网上反馈督导“一站式”服务,形成调解工作合力。依托园区推广建立“N+3”调解工作室,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推进人民调解融入全市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截至目前,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507件,调解成功率达99%。3月24日,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庆东代表滕州市,在枣庄市优化法治环境重点任务部署暨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进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二是积极推进“统战+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坚持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 持续完善“统战+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成立推进“统战+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凝聚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合力,把为民服务送到企业、群众家门口。先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起,化解信访积案4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提供专业领域法律建议43条。“统战+人民调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工程被确定为滕州向枣庄申报的改革创新成果揭榜项目之一。
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成立《民法典》宣讲团,组织律师事务所汇编整理《民法典》中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律师精心备课,进行坐堂宣讲、以案释法,为中小微企业送上法治饕餮盛宴。集中组织学习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持条例》以及省、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根据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防控进行专题宣讲,有针对性地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现实法律问题。创新微信普法形式广泛宣传《民法典》,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推出“一典就通”,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推出“典为你来”,科圣律师事务所推出“每日一典”等学习专栏,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联合滕州市融媒体中心每周开播“法治热线”。今年以来,各律师事务所为中小企业举办法治讲座11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1172次,捐赠《民法典》图书和宣传册籍8000余份,切实为中小微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完善法律服务,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完善涉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坚持一体发展,对标找差,补短强弱,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扎实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三篇文章”,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市级建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临街落地设立服务大厅,被命名为首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在21个镇街,依托镇街社会治理中心和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优化涉企办证流程,精减企业公证证明材料,推进“三减三加”的公证服务模式,提高企业公证服务效率。坚持“应援尽援、多援优援”,推行“非接触式”“全域通办”“就近办理”法律援助模式,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截至目前,各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有序开展,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915余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46余件,各律所共代理诉讼案件221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43件。
二是推进“法律服务代理”机制。聚力优化企业发展营商环境,出台《关于建立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帮办代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律师工作会议、律所主任等会议,形成协同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印发《致全市中小微企业家的一封信》《“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服务手册》,利用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知晓率,全力为推动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持开门纳谏,召开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座谈会,倾听工商联、商会和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全方位、全流程为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探索深化“1+4+5+N”“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工作新模式。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探索深化“1+4+5+N”“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工作新模式,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成立4个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发挥法律政策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事务协理员、法律诉求引导员、社情民意信息员“五员”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团队化、精准化、常态化服务。开展“入千企、访万户”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搭起服务中小企业的“连心桥”。截至目前,各律所共担任中小微企业法律顾问405家,累计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515次,化解矛盾纠纷356起,代理劳动用工和合同纠纷案件435件,为企业审查修订合同3777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682份。
以上是滕州市司法局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的建议”方面的一些成功举措和有益探索。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委员的建议,主动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大宣传争取力度,努力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做出积极贡献。
十分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也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特此回复。
市党政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领导签字:
责任承办人签字:
提案人对办复结果的意见与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