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1439
- 主题分类:部门年度计划
- 发布机构:滕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5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5月05日
- 标 题: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 效力状态:有效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贯彻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暨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着力加强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改革攻坚,扎实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进一步扬优势、强弱项、抓基层、补短板,锚定“五闯五攻五样板”目标,全力打造平安滕州法治滕州金招牌,为争当全省县域高质量发展样板城市,加快建设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强滕州贡献法治力量。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1.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红色教育活动,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对党忠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机关政治建设,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责任科室、单位:局政治处、组织宣传科,各司法所和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出台《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基层党建基础工作大提升、党员“淬火提质”大行动,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功能。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党组织书记参加各类培训,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督促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开展律师行业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做好退休老干部工作,促进机关融合发展。(责任科室、单位:局政治处,局属各党组织)
3.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警示教育,抓好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廉政风险提醒制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用好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责任科室、单位:局政治处)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对局属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抓好重点律师教育管控。严格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健全舆情风险评估制度。(责任科室、单位:局政治处、组织宣传科)
二、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职责
5.加强依法治市统筹规划。科学制定《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滕州建设的任务措施。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滕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示范创建和优化法治环境工作。组织对贯彻执行《滕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推动《实施纲要》部署任务按期完成。制定出台《滕州法治社会建设纲要(2021—2025年)》,对全市法治社会建设进行规划部署。(责任科室、单位:局法治调研科、普法依法治理科)
6.完善依法治市推进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做好依法治市工作。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夯实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健全委员会、各协调小组以及办公室运行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协调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加强对各协调小组、各级各部门落实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的跟踪督办。实行依法治市半月报制度,完善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制定《滕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和专项督察,创新法治建设写实考核机制,对法治政府关键指标开展监测评估。(责任科室、单位:局法治调研科、普法依法治理科、行政执法监督科)
7.抓好依法治市重点任务落实。探索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等制度,推动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开展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示范创建活动。组织推荐法治人物评选,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系列宣传、访谈。(责任科室、单位:局法治调研科、普法依法治理科、行政执法监督科、复议和应诉科)
8.优化强化法治营商环境。制定出台《滕州市优化法治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抓好落实。推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开展与法治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文件清理。开辟优化营商环境文件书面审查建议“绿色通道”。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常态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并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组织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督察。(责任科室、单位:局法治调研科、普法依法治理科、行政执法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9.加强合法性审查(核)制度和能力建设。修订《滕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公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将重大行政决策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相关制度,修订《滕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管理,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责任科室、单位:局法治调研科)
10.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案例通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开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裁量权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和群众关注重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深化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数字化记录信息储存和归档管理制度,建立滕州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研究制定证明事项信息核查办法,完善行政协助制度,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根据省统一部署,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实施网上执法,开展移动执法试点。(责任科室、单位: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11.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复议“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行政复议专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平,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加大案件听证审理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强化监督职责,加大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政府招商引资等领域案件的监督力度。适时组建行政复议调解委员会,聘任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员。加强行政复议与法律援助等工作衔接,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责任科室、单位:局复议和应诉科)
12.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政败诉案件通报制度,加强对行政败诉案件分析研判,视情对败诉率较高或重复败诉的部门、领域开展集中整治。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责任科室、单位:局复议和应诉科)
四、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大力培育全民法治信仰
13.加强重点领域普法。组织“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聚焦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以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七个一”工程。制定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扶持政策,做好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域文化、行业文化、民俗民间文化融合,培育打造一批体现新时代风貌的法治滕州文化品牌。(责任科室、单位: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14.加强重点对象普法。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制定《市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法计划》。试点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自觉,提升依法履职水平。聚焦青少年“关键群体”,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和管理的意见》,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责任科室、单位: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15.打造多元普法主体。全面推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行“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制度,探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社会公众成立社会普法工作室等民间普法组织。探索建立由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学理论研究等方面人员组成的普法专家库,为社会普法提供智力支持。发挥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作用,整合微信、微博等普法平台,探索“全方位”“一站式”“智能化”网络普法新模式,构建完善普法网络集群。(责任科室、单位: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五、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服务保障改善民生
16.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力度。推动实体建制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完善“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服务重大决策,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重大协议和重点项目等涉法服务工作。部署开展律师事务所与重点工作攻坚项目结对活动,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巩固深化法治扶贫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继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打造“厚德明法、上善法援”服务品牌,加强弱势及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宣传和理论实务研究。(责任科室、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办公室)
17.深化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改革。探索律师、公证员以“驻队”方式参与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规范电子数据公证程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公证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部署开展法律援助负面清单试点,探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个人声明制度。探索开展司法鉴定机构综合实力评定和通报机制,健全完善司法鉴定诚信评价制度,试点开展司法鉴定人能力考核。完善律师调解制度,规范提升律师值班工作,指导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在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中推行公职律师制度,重点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职律师工作,在大型民营企业探索开展公司律师试点。(责任科室、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
六、积极参与平安滕州建设,推进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18.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完善诉调、警调和访调对接相关意见措施,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建立调解组织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登记制度。建设一站式、综合化纠纷调处中心。(责任科室、单位: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9.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认真组织抓好《社区矫正法》宣传贯彻落实,做好现有制度规范的立改废释。深入推进刑事执行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执法质量。持续开展执法监督和风险隐患排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心理矫治基地的运行,巩固心理测试成果运用,探索推行社区矫正队建制试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好教育帮扶活动。(责任科室、单位:局社区矫正工作科)
20.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整合市、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社会力量,打造司法行政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实施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巩固完善司法所管理体制,健全司法所工作制度,指导推动立法民意收集、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受理等政府法治职能向司法所拓展。试点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推进法治城市、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级同创。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推进“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大资源供给,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山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落实,加强法律顾问工作信息化建设。(责任科室、单位: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七、加强系统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行政治理能力和水平
21.加强队伍“四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系统治理能力和队伍建设水平,为坚决打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整体战、阻击战,注入强大内生动力。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深化完善干部交流任职制度,加强干警在系统内上下交流。完善司法行政职业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司法为民好榜样”评选活动,展示司法行政系统风采。积极打造“滕州司法”新媒体品牌,提高社会影响力。(责任科室、单位:局政治处、组织宣传科)
22.强化基础保障工作。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积极推进“区块链+司法行政”,扩大区块链技术在执法监管领域、司法辅助和纠纷调解领域、法律服务领域的实践应用。整合指挥中心和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平台,形成统一指挥、分级处置、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加快指挥中心由实体化、信息化向实战化推进。(责任科室、单位:局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科,机关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