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11737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18年08月0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8年08月08日
  • 标  题:滕州市司法局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司法局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滕州市司法局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办理项名称

对应的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服务对象

环节和流程

申请材料及数量

承诺完成时限

办理成本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是否为
“全市通办”
事项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备注

1

申请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服务

1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审批;
5.指派援助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1.法律援助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
2.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
3.代理申请人应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
4.经济困难证明(原件1份,纸质);
5.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原件1份,纸质)。

1/3个工作日

0

2

申请交通事故纠纷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服务

1

1.当事人申请调解;
2.调委会受理。

1.人民调解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
2.事故认定书(原件1份,纸质);
3.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4.财产损失单据(原件1份,纸质);
5.医疗费证据(原件1份,纸质)。

1/15个工作日

0

3

申请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服务

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1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审批;
5.指派援助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1.法律援助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
2.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
3.代理申请人应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
4.经济困难证明(原件1份,纸质);
5.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原件1份,纸质)。

1/3个工作日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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