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4801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18年05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5月02日
- 标 题:2018年度滕州市司法局关于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0221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增强农村干部法制观念,提升村(社区)干部服
- 效力状态:有效
2018年度滕州市司法局关于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0221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增强农村干部法制观念,提升村(社区)干部服
徐桂荣委员:
您提出的102219号《关于增强农村干部法制观念,提升村(社区)干部服务群众能力的建议》提案已收悉,对此滕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就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必须提高农村干部尤其是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现阶段是“七五” 普法的第三年,突出对村居干部的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直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委员建议,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培树农村基层干部法治素养
(一)提升基层干部宪法意识
以“法律六进”活动,抓实抓牢宪法宣传的主阵地。结合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宪法宣传作为各部门行业的共同任务,推动以“法律六进”为代表的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等活动,使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在村居、学校、企业、单位公开栏增加新宪法宣传图片,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组织村居(社区)法律顾问、法律志愿者、普法讲师团组成宪法巡讲团,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新宪法宣讲活动,将宣传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并及时对群众的法律疑惑进行解答,实现宪法宣传全覆盖,带动全市人民树立对宪法精神及法治精神的信仰。目前,全市共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0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530余人次,发放宪法宣传资料4000余份。
(二)提升基层干部民主自治意识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道德滋养基层干部民主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法治思维。截至2018年5月,全市共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80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6个,枣庄级330个,创建率达60%。联合市柳琴剧团编排《情暖高墙》《六尺巷》等普法文艺作品,举办“七五”普法文艺晚会,采取柳琴戏、小品、情景剧、歌曲、舞蹈等表现形式,深入到全市21个镇街巡回演出,让广大群众在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活动中受到法治熏陶、增强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提升基层干部风险防控和依法治理意识
依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推行“阳光竞标”、合同监管等方式,将法律服务纳入村居民自治活动之中;依托“道德大讲堂”及市、镇警示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村(居)农家书屋的作用,添加各类法治书籍、报刊,多渠道、全方位提升村居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基层干部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运用法治手段、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二、强化法律顾问服务基层法治建设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是省委省政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一项重大工程。滕州市自2015年率先在全省县域推行此项工作以来,积累了较为成熟的工作经验,特别是法律顾问依托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发挥法律政策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事务协理员、法律诉求引导员、社情民意信息员“五员”作用,一定程度上为村居两委依法决策、民主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撑,有助于依法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2017年,全市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共入村居开展工作4686次,开展法治宣传2552场次,化解矛盾纠纷279件,审查修订合同3605份,解答法律咨询4728人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560条。今年,滕州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通过公开协商,按照“一人多村居(社区)、多人一村居(社区)、一镇(街)一法律顾问团”的模式,以镇(街)为单位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组建法律顾问团,选聘163名执业律师和46名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分配至全市1250村居(社区)开展驻村法律顾问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变,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的工作结合
今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工作要点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着眼全市“五大”经济转型发展,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新宪法”及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此滕州市司法局将立足司法行政基本业务职能,做好以公共法律服务为统领的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继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丽乡村法治建设,培育贴近生活、适应农村的法治文化精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精神向农村社会文化生活的全面渗透融入,全面实施乡村“法德共育”“法德共建”。
以上是我们开展的法治乡村建设的一些举措。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委员的建议,发挥好职能作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配合好相关单位,不断拓展普法宣传范围,升级法治建设手段,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不断努力。
欢迎您对我们的关注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滕州市司法局
2018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