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5-0093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0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09日
  • 标  题: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春季学期,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滕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以下风险提示,请各学校和供餐单位积极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

严控卫生环境

1.食品原料全面清理。全面检查所有食品原料,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和变质腐败的食品原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防止库存时间久、过期霉变的食品原料进入加工环节,特别是易受潮霉变的食材。

2.加工操作、就餐场所全面清洁。对加工操作、就餐区域进行全面清扫,确保冲洗干净,干爽、整洁、无积垢,不留卫生死角;加强通风管理,确保无异味、不发霉;组织开展全方位有害生物消杀工作。

3.设施设备全面清洗消毒。组织对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洗、消毒,确保能正常、有效运转。

二、坚持严格管理

1.严格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校长(园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内容,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配齐完善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参考《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开展自查自纠

2.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索取进货查验证明文件,确保货、票相符,原材料感官性状无异常,如实记录并完整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3.严格加工制作规范。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确保食物烧熟煮透,做到生、熟食物分开加工放置,防止交叉污染。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生食、冷荤、裱花糕点,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4.严格备餐管理。备餐区、学校食堂应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区,备餐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餐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操作时做好直接入口食品遮罩,确保不产生交叉污染。

5.严格病媒生物防治和餐饮具消毒。将病媒生物防制纳入日常管理,遵循综合防制、预防为主原则,结合实际配齐配全“三防”设施设备,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餐饮具清洗消毒以物理消毒为主,规范“除渣、浸泡、清洗、消毒、保洁”各环节操作,定期对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进行清洁、维护并做好记录

6.严格从业人员管理。督促从业人员返岗前进行健康体检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认真开展晨检工作,杜绝带病上岗;组织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尤其是新上岗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7.严格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应留样,按菜品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12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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