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5-00679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3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3月31日
- 标 题: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提醒函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提醒函
各有关企业、相关单位:
为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出台了《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3号),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就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作出了具体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公开要求
(一)企业应当公开其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二)企业执行自行制定或者联合制定企业标准的,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及对应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
(三)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另有规定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其采用的包装标准。
(四)企业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
二、公开时间
(一)企业应当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前,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委托加工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由委托方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
(二)企业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自我声明公开的内容进行更新。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对有关企业标准予以废止。
三、公开渠道
(一)鼓励企业通过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qybz.org.cn/)进行自我声明公开。(二)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应当在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示公开渠道,并确保自我声明公开的信息可获取、可追溯和防篡改。
四、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流程
(一)注册
1.准备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证件号、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2.注册流程
(二)自我声明公开
1.准备材料
执行标准信息、关联产品信息、执行标准文本或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及对应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所在页、包装标准、其他相关材料
2.自我声明公开流程
3.自我声明操作流程
登录后点击新增标准
根据所执行标准的类型,选择红框中相应的类别
以企业标准为例,输入标准名称和标准标号
点击增加产品,根据企业自身产品的属性填写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可以是所有型号或者具体特定型号)和产品分类;点击选择文件,上传 PDF 格式的标准文本
最后点击提交即可
在自我声明过程中如遇到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010-53322138)或点击右上角帮助中心的常见问题按提示操作: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