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2470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7月1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7月18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严抓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严抓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尊敬的侯志军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严抓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予以落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作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机构,牵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要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下凝心聚力、狠抓落实,不断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先后获得山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荣誉称号,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整体向好。2022年,我局被枣庄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今年下半年,市人大将对我局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情况进行调研。
一、落实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一)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先后印发《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坚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滕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等文件资料,明确了食品安全中长期工作重点,健全了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二是优化调整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职责。委员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刚任主任,各分管市长任副主任,法院、检察院、政法委、宣传部、教体局、农业局、公安局等2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形成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责任考核。将“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纳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食品安全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和惠民实事清单,从制度和工作上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压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
(二)加强党政推动。2022年以来,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分层分级包保工作为主要抓手,按照《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分层分级包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以市长周刚为组长的包保工作领导小组,分批分层分级召开包保工作推进会,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开展以来,34名县级领导干部、370名乡级干部、2099名村级干部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对全市2100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分层分级包保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压紧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一)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检测。结合我市农产品生产主体情况,按照农业投入品使用习惯和季节,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计划并严格执行,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加强市、镇、村监管体系、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建设,督促各镇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生产主体落实农产品上市前检测制度,配发胶体金式检测设备,提高靶向检测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能力不断提高。
(二)持续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查验机制,推动农产品收购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对进入市场的产品进行合格证查验,确保市场环节把好查验关。依托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监管平台,实行定人定岗台账管理,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情况日常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生产主体。
(三)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持续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节、关键环节、关键主体、关键产品开展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
(四)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一是持续开展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三标”行动,通过树立典型、模范带动、现场指导、观摩学习等方式,帮助企业在“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出厂”工作方面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目前,435家在产食品企业,均已建立三标看板。二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走访、大排查、大宣贯、大培训和集中整治活动,累计培训130余场次,4700余人次,对2778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排查整治,起到良好效果。三是聚焦重点品种、重点领域严管重处,排查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严查出现多批次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累计吊销注销3家企业食品生产许可,对120余家企业开展约谈。
三、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生产企业“两超一非”违法违规行为。配合青岛警方对我市某企业涉嫌违法添加酸性橙II事件进行联合调查,召回不合格产品60余吨,没收了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并注销食品生产许可。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深化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加强行刑衔接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线索必核、案件必查、人员必处、结果必报“四必”措施,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23年,先后开展“铁拳”“昆仑2023”等食品安全专项攻坚行动,组织滕州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306批次,合格率为98.68%,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173件,按时办结率100%,办结食品普通程序案件140余件,罚没款320余万元,刑事案件8件,有力震慑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办结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40件,罚没款62.3万元,办结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案件3件,其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
四、加强隐患排查,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一是抓住源头治“本”,构筑安全生产防线。今年以来,先后开展规范生产经营、检验能力提升等企业主体责任专题培训12次,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全覆盖。加强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后处置工作,已抽取样品2583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60批次,已处置完毕23起。对抽检一批次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产品停产整顿,两批次的从重处罚,三批次的吊销许可证,在“以严促改”中抓住根本。二是盯住重点治“乱”,构筑流通监管防线。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网络销售企业检查等专项行动,坚持落实好农批市场五项制度,每月抽检不少于50批次,食品消费环境大幅提升,鲁华、嘉誉两个市场成功入选“中国商品百强市场”。三是提升标准治“弱”,构筑餐饮服务防线。落实“四查制度”,对387家学校幼儿园食堂,21家养老机构食堂、1家高速公路服务区实施重点监管。联合教体、民政等部门、机关事务中心,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包保干部督导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方面持续用力。四是规范流程治“难”,构筑舆论风险防线。以12315服务中心、消协办公室为重点,规范投诉举报流程,收集整理职业举报人台账,与政法委、公安局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成立食品舆情处置小组,密切网信办舆情转办交流机制,做到“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处理”,将舆论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食品安全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分工全面完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是持续抓好重要节点,消除系统性安全风险。食品安全工作有一定的规律性和特殊性,我局将在开展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消除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一是狠抓源头治理,解决好高毒剧毒农药违规使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突出问题,确保粮、油、菜、肉、蛋、奶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狠抓重点部位治理,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食堂、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对各类食品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三是狠抓重点人群食品安全。突出“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强化涉老食品、校园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隐患排查,突出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制度规定落实情况,开展风险排查,不断优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把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二是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一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倒逼市场主体严格自律。二是加强科普宣传工作。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课堂教育和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常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三是注重媒体监督。要注重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新闻监督作用,积聚社会正能量。四是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五是要发挥有关组织和专家、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帮助解决监管部门自身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和能力欠缺的问题,努力形成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