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2465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7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7月17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22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健全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监督机制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22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健全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监督机制的建议)
尊敬的杜建伟、李林、赵侠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关于健全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监督机制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提案中分析了当前我市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很好的参考作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我局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计划,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夯实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基础,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让农村食品安全得到实实在在的改善。
一、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
近年来,为了减少监管环节,保证上下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我市各镇街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所,填补了基层监管执法空白,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在监管资源整合中得到加强。去年,我们在镇街设立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二、加强监管,确保农村食品安全
(一)加强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严格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依法组织生产、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督促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出厂食品查验记录制度,鼓励集中生产、引导其规范发展,同时,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集中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使用劣质原料加工食品问题。
(二)加强农村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全面核查清理农村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及时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监督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落实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索证索票、购销货台帐、退(换)货、食品储存、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等制度,严把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确保食品可追溯。集中整治农村食品市场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三无”食品及销售假冒、掺杂掺假、过期和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农村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监管。严格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格许可审核,确保农村地区餐饮服务单位满足餐饮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农村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动态管理,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严格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加工操作行为,加强厨房清洗卫生规范管理,挂牌经营,实现厨房操作规范,环境清洁卫生,食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严格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非自产食品销售行为,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禁销售假冒、仿冒、劣质酒水、饮料等食品。开展农村“小饭店”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规范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小饭店、旅游景区、乡村游集散地农家乐等餐饮服务行为。开展农村流动餐饮专项整治,与各镇街联合摸排农村红白喜事流动聚餐基本情况,初步建立红白喜事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备案制度,建立并落实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
三、今后打算
(一)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发放食品知识小手册、举办墙报、板报、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宣传《食品安全法》,使农民群众了解一定的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增强他们对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能力,增强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
(二)加强维权网络建设。强化12315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负责对农村食品安全的信息收集和日常的工作联络。通过有效的社会力量监督和完善的消费维权网络,使农村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及时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市、镇街、村三级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强力构建三级联动机制,对于推动农村食品监管工作再上新一个台阶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