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2458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7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7月17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16314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16314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
胡玉堂委员 :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工作决策部署,净化教育培训市场环境,保障我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在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监管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培训机构价格监管,严肃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双减”相关监管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价格欺诈、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各镇街市场监管所配合镇街“双减”机制协调工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寒假期间共计出动242人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62家、签订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87份。检查中发现部分培训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公示培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问题,并跟踪督促培训机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切实做好广告管控工作。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分工,紧紧围绕双减政策要求,通过线上监测和线下监管一体推进,一是突出重点,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广告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对我市校园周边重点区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培训教育机构是否存在“保过”、“包过”等误导性宣传的虚假违法广告,是否存在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是否存在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是否存在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广告发布行为。排查过程中,当场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向各培训机构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其不得在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学科类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校园周边等区域随意散发校外培训宣传品。二是加强线上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托国家、省、市级三级广告监测平台,对校外培训广告涉嫌违法线索认真排查研判,快速派发处置,严厉打击拒不整改、多次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或者发布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监管力度,加大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力度,对各类传统媒体、户外广告牌等发布的教育培训广告开展监测。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对校外托管机构经营资质、食品加工环境、操作过程、食品留样、进货查验、原料储存、餐饮具消毒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查看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管理、晨检制度、留样制度等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同时,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托管机构食品安全。
(四)开展排查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属地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排查发现的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违规收费、虚假宣传、违反合同行政监管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下一步工作
(一)构建长效机制,强化监管执法。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落实落细监管责任,依照职责依法履行对校外培训机构价格、广告等方面监管,畅通部门间共享、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形成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
(二)强化部门联动。强化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市场监管整治合力。主动加强与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畅通投诉渠道,排查信息线索。畅通 12345、12315 等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小纠纷变为大事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市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