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1454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4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4月29日
- 标 题: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权责清单 事项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1 |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抽查比例为1%,个体工商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3%,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企业 |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企业 | ||||||
2 |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 | ||||||
3 |
对拍卖活动的监督检查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
4月-10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 |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
4 |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广告经营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3%,抽查1次 |
4月-10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已取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批文的企业 |
抽查比例3%,抽查1次 |
4月-10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5 |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
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及以上;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 ||||||
6 |
对棉花、茧丝、毛绒、麻类纤维及纤维制品实施监督检查 |
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检查 |
棉花等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及以上;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7 |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获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次 |
4月-10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对食品小作坊的行政检查 |
登记的食品小作坊 |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次 | |||||
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B级的食品销售者 |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次 |
4月-10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风险分级为D级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次 |
4月-10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对小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 |
小餐饮经营者 |
抽查比例为0.1%,抽查1次 |
4月-10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对生产环节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
企业 |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其中D级1 家,剩余B、C级抽取 |
4月-10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8 |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医疗卫生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4%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使用安全防护工作计量器具的企业 |
抽查比例为5%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粮食购销领域有关单位 |
抽查比例为5%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加油站 |
抽查比例为10%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眼镜制配场所 |
抽查比例为7%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 |
抽查比例为5%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9 |
对能源计量进行监督管理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省内应实行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的生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0%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0 |
对水效标识进行监督检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省内应实行水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的生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0%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1 |
对商品量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省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2%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2 |
对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检查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省内综合类报纸、产品标签标识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2%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3 |
对计量技术机构监督检查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各级专项计量授权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20%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4 |
团体标准监督检查 |
社会团体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监督抽查 |
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团体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抽查比例为3%,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5 |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的监督抽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抽查比例为1%,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6 |
团体标准监督检查 |
社会团体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 |
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团体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抽查比例为3%,每年1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7 |
对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
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 ||||||
18 |
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 |
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单位、事业单位收费情况的检查 |
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单位、事业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9 |
地方标准监督检查 |
地方标准监督检查 |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20 |
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1.抽查比例参照年报信息公示抽查比例确定; 2.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抽查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
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检查 | |||||||
21 |
地理标志用标企业专用标志使用规范性的检查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1.抽查比例50%; 2.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抽查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22 |
驰名商标企业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
驰名商标使用情况的检查 |
驰名商标权利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1.抽查比例50%; 2.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抽查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23 |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24 |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对粮食经营者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 |
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25 |
对二手车市场的监督 |
对二手车拍卖活动经营资格及相关拍卖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26 |
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旅行社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27 |
对合同行为的监督 |
对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28 |
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100%,每年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29 |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30 |
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1.抽查比例参照年报信息公示抽查比例确定; 2.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抽查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
31 |
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1.地理标志名称使用行为的检查; 2.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3.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1.抽查比例参照年报信息公示抽查比例确定; 2.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抽查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32 |
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使用行为的检查 |
涉外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外贸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1.抽查比例50%; 2.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抽查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涉外专利使用行为的检查 | |||||||
涉外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
33 |
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
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抽查比例为100%(律师事务所除外);每年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 | |||||||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执业行为检查 | |||||||
34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商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 |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抽查比例为50%;每年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