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1448
  •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4月2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4月29日
  • 标  题:【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五一”假期消费提示
  • 效力状态:有效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五一”假期消费提示

随着“五一”劳动节临近,户外游玩、亲友聚餐等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风险有所增加。为了让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心、放心、舒心的假期,特向消费者提示如下:

一、出游踏青,切勿采食野菜

出门游玩时,要小心野菜的“诱惑”。春季野外各类野菜生长旺盛,很多人会在外出踏青游玩时采摘食用。但是有些野菜容易和有毒植物混淆,误食会导致食物中毒。如:毒芹与水芹、滴水观音与芋头、断肠草与金银花等。建议消费者应避免在野外采食野菜,尽可能在正规市场、超市选购熟悉且常食用的蔬菜,并按要求烹饪食用。

二、外出聚餐,注意卫生安全

节日期间外出聚餐时,要注意查看餐饮单位证照是否齐全、就餐区域是否整洁。消费者可以通过餐厅醒目位置悬挂的公示牌,查看食品安全信息,选择就餐场所。餐饮服务量化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级,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餐饮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店就餐。

三、居家烹饪,养成良好习惯

在家烹饪时,要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一是处理生肉、禽类、水产品及其包装后勤洗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食物加工前要认真清洗,加工后及时清洗、消毒台面和厨具,避免微生物污染;二是制备食物时要做到生熟分开,加工和盛放生肉、水产品和蔬菜的器具要与熟食分开,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生熟食品在冰箱储存时也要做到分隔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是家庭烹饪菜肴要烧熟煮透,做好的食品尽快食用,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能及时吃的食物要冷藏或者冷冻存放,剩余食品和隔夜食品要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四、合理饮食,共享健康假期

假日期间,建议消费者一日三餐注意平衡膳食,在适量饮食的同时增加食物多样性,多吃蔬果(每日500-800克)、奶类(每日300-500克)、谷物及薯类(250-400克),适量吃鱼、禽、蛋、瘦肉,同时注意控盐控油、控糖限酒。提倡利用假期时间培养健康的饮食习惯,为身体充电。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