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821
  •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0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09日
  • 标  题:【食品安全消费提示】“3·15”消费提示
  • 效力状态:有效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3·15”消费提示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如下消费提示,提醒您在购物时,注意以下几点,共同营造安全、放心、便利的消费环境。

理性消费莫大意

建议广大消费者朋友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及生活观念,预先制定购物计划,防止冲动购物,购物前考虑是否真正需要,购物时货比三家、三思后行;线上购物要到正规电商平台,合理行使“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不轻信商家的宣传噱头和低价诱惑,对促销商品详细了解促销原因和促销规则,防止商家不予退换。

食品安全多留心

在选购食品时,要选择正规的商场、超市和市场,不采购“三无产品”、过期产品和外观异常的产品,不采购包装标识不齐全和过度包装的食品,不采购未按要求冷冻冷藏保存的食品;外出就餐时,注意选择环境整洁、信誉度高、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就餐。就餐前注意餐具是否消毒处理,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不食用含有毒有害成分的食物、来历不明的食物、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

预付款消费勿冲动

预付款式消费模式在餐饮、健身、美容美发、零售购物等很多领域盛行,人们对生活便捷的追求以及经营者对预付卡优惠的承诺,使消费者容易忽视预付式消费存在的诸多风险。消费者在办理预付款(卡)购买服务和商品时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充费,尽量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预付卡,避免因商家关门停业导致损失,对商家恶意卷款跑路,涉嫌诈骗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络购物需谨慎

为避免自身利益受侵害,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尽量选择大型成熟、经营资质齐全的网络平台,并在平台内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的网店购买商品;看清网购商品的规格、保质期、价格、支付方式、配送范围、退换货规则等详细信息,可以查看消费者评价并货比三家,选定商品后最好与卖家联系确认发货时间;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不要轻信卖家提供的支付链接或二维码,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微信、QQ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收到商品时,当场查验货物,查看商品是否与网站图片及宣传信息一致,确认无问题后再签收快递。

最后,郑重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或相关凭证,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快递单等,妥善保存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查。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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