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77
  • 主题分类:药品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6月2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6月27日
  • 标  题:【检查结果】2023年上半年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结果
  • 效力状态:有效

【检查结果】2023年上半年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结果

1、加强疫情防控药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省、市局工作部署,结合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23年2月-6月,我局对辖区内重点保供的药品零售药店和重点保供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在专项行动开展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能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当场不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78人次,检查零售药店630家,其中3家药店存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的情形,以上3家药店均给予警告处理。

2、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按照《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及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对辖区内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进行详细摸底,建立健全企业台账,目前,滕州辖区内有279家零售药店在网上销售药品,指导各企业通过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完成报告信息在线填报工作。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279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进行了规范管理,对各企业负责网络运行的企业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详细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需要上传到网页上各项材料的规范要求等内容,让企业提高认识,守法经营,通过日常网络检查,发现有个别企业对处方药展示包装信息等内容不符合要求,对存在问题的12家药店进行了约谈,现已经整改完毕。

3、开展农村地区药品经营使用专项检查。根据枣庄局、枣庄卫健委、枣庄医保局联合下发《全市药品经营和使用暨农村地区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滕州局《全市药品经营和使用暨农村地区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下发各监管所,部署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目前,已检查药店118家,使用单位134家,暂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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